永春20岁小伙开车上高速撞到石头 单方事故被拘留14天是为啥?

原标题:永春20岁小伙开车上高速撞到石头 单方事故被拘留14天是为啥?

无证驾驶酿事故

8月30日,泉州高速蜀黍办理了一起因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被拘留的案件。

8月2日下午,20岁的永春人王某找朋友借了车,从永春蓬壶出发,准备自驾去泉州玩,结果刚开到永春高速出口附近,因为路面湿滑,车辆失控撞上了石头,正当王某下车检查车辆受损情况时,巡逻的高速交警恰好赶到。民警立即着手事故处置,并询问得知王某属于无证驾驶。王某说他知道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但是抱着侥幸心理,借了朋友的车偷偷上路,没想到刚上高速就发生了意外,幸好只是单方事故,车辆轻微受损,没有人员伤亡。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王某近日被处以十四日的行政拘留,同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将由王某本人承担。

高速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王某将面临十四日的拘留,同时由于王某无证驾驶汽车引发事故,事故造成的损失将由王某本人承担。

消息来源丨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无线泉州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