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老板雇人改装电表 4年少缴电费近28万元!

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张宇华 记者 徐驰)每年的7、8月份,上海正值持续高温,不少商场、餐饮因使用空调设备用电暴涨。可是,有一家餐饮店的电量却猛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电表元器件被私换

今年7月,奉贤某供电部门在进行日常电脑的电量分析中,发现位于奉贤区韩村路的某烧烤店有用电不正常现象,就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检查。

在该烧烤店老板在场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对电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电表封印已断开,再经过测量,发现实际用电量也与上交电费的电量相差10-12倍,马上怀疑其有私自开启表计的现象。工作人员当场开表进行检查,发现该电表内的元器件被更换,造成电量误差近10倍,按照计算,供电部门只收到实际电量10%的电费。根据检查结果,依照《电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工作人员认定该用户盗窃国家电能,属于明显的窃电行为,当场开具了违章用电现场检查章,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少缴电费近28万元

根据供电部门提供的线索,奉贤警方将该烧烤店老板管某依法传唤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管某如实交代了其在2014年8月起,为节省电量让一名电工为其店的电表改动进行窃电的行为。

原来,2014年8月的一天,管某经营的烧烤店电路短路,电表损坏,需整修线路,当时一名在其店内整修线路的电工,告诉管某称可以把供电所安装的电表做手脚,使电表的电量少走。管某明知此行为是偷电的行为,仍以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让其对电表做了手脚。根据供电部门的后台数据分析,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管某经营的该烤店,为节省电费,雇人改装电表少缴电费近二十八万元。

当事人已被批捕

犯罪嫌疑人管某的窃电行为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近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大家还是不要为了少交或不交电费而私自改装电表,给自己带来无法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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