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男子撞人后逃逸,为避责任竟藏车!
7月8日15时15分许,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黄姚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樟木林镇潮江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交警蜀黍立即赶赴现场,看见一名男子被撞后倒地昏迷不醒,旁边还躺着一辆被撞得变型的摩托车。经勘查发现,现场散落着些许不同车辆碎片,但是未发现肇事车辆和肇事者。
交警蜀黍断定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由于事发地在山区道路,
一时间找不到目击者和其他有效线索。
于是,交警蜀黍从事故现场出发,沿着周围几公里路段进行走访并调取监控视频,进行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辆悬挂J1F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民警的视线,有重大嫌疑。
经核实,
该车登记在贺州市八步区
莲塘镇曾某名下。
民警从曾某家中得知,曾某目前在马江镇某学校的新建宿舍楼工地工作。于是,民警让曾某的妻子电话联系曾某。但是在电话中,曾某支支吾吾,言辞闪躲,并突然间挂了机,几分钟后更是关了手机。为了尽快让嫌疑人归案,民警让其妻劝说曾某某尽快配合调查。
随后
民警立即前往其工作地进行调查。在调查中,民警在新建宿舍楼楼顶发现可疑车辆。民警通过与事故现场散落的碎片比对,证实该车为肇事车辆。
藏在楼顶的肇事车辆
得知车辆已被交警拖走,自知无法逃避法律的惩罚,曾某于7月12日11时投案自首。
曾某某与事故车辆
事故现场
据曾某交代
当时,他与成某发生碰撞后,看见成某倒地不起,便以为他死了,心理特别害怕。于是,他就直接往马江镇方向逃跑,并把车辆藏匿在工地楼顶。本以为能瞒天过海逃避法律的惩罚,但曾某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交警找到了,当时真的不应该跑,现在很后悔......
2018年8月28日,
曾某已被公安机关
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内容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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