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2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9月1日晚,坦洲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界狮北路与德溪路交汇路口设点执勤查酒驾。22时3分,一辆粤T2180×号牌小客车行至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截停检查。期间,民警发现当事男子涉嫌酒后驾车。在酒精呼气检测过程中,结果显示当事男子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随后将当事男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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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男子姓布,坦洲本地人,1973年出生,事发前为专职大巴司机,业余兼职滴滴司机。据布某交代,9月1日晚8时,他妻子谭某带他到坦洲十四村的一个朋友家里吃饭。期间,他喝了4瓶啤酒。当晚9时许,他送妻子回家后驾车外出兜风。未料行至界狮北路与德溪路交汇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晚9时许,坦洲交警大队在同一路段还查获湖南邵阳籍男子何某醉酒驾车,其酒精呼气含量为81mg/100ml。
据统计,9月1日至2日晚,全市交警部门共检查过往司机4726人,查获各类交通交通违法271宗,其中酒后驾车6宗,涉嫌醉酒驾车7宗。
9月4日,检验报告显示布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0.8 mg/100ml,何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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