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男刚走,机舱抖脚男又来。9月1日,昆明一飞往北京的航班舱内,一名乘客脱掉鞋子,悠然抖脚。有消息称,空乘曾对男子反复劝说,但后者每次都当面答应,转过脸就继续光着脚抖,让同机乘客深受困扰。对于抖脚男,东航方面称不予置评。有网友评论:“暴光正面照,航班信息,座位号。”另有位网友留言:“他无德不违法,你人肉,泄露信息可是百分百违法。”于是,有人问,我们拿这样的奇葩就没办法吗?
之前也曝光过另一个在飞机上晒脚的乘客,今年4月,一架由泰国飞往香港的班机上,一名大妈将脚搭到椅背上,乘客投诉后大妈被空乘警告,她就问空乘要了毯子,包住双脚继续搭在椅背上,声称”脚趾受伤,如果放下面会流血”。空姐只有不停在机厢内喷空气清新剂,舱内其他乘客也都默默忍受。
当然,也有因为乘客乱搭脚而在飞机上跟人打起来的。有时,这类新闻一听而过,有时却会因某个机缘巧合而被放大至舆论场。
比如那个霸座男,事件过去很多天了,不仅他本人姓甚名谁单位哪里什么学历都被扒得底掉,后续处罚也没少,时至今日,还因为他在微博上的认证而被再次拎出来批。我倒不是觉得不该骂他,而是想提醒一下,就在这次霸座事件之后,还有一起霸座事件,主角是一个无座的女子,抢占了另一名女子的座位,拒绝让出,导致有座的女子被迫站了两个小时。同样有视频有真相,甚至可以说,这个女子的霸座更恶劣,孙某是以座换座,两个座位无论是价格还是位置,都没有什么差异,以至于旁观者都没办法理解他的奇葩脑回路,让人恶心的是他的无赖态度,而那名女子则是以无座占有座,可然后呢?没听闻有什么然后了。因为什么样的行为会成为触发公众情绪的爆点是偶然的,随机的,或是不可重复的。
就像这个抖脚男,行为极不文雅,脚臭还脱鞋抖脚,让周围人不得不忍受空气中的臭味,屡劝还不听,真是让人十分气愤,但是,呼吁对他进行处罚就必须于法有据。为什么航空公司不予置评?恐怕就因为不是所有的不文明不文雅不道德的事儿,都可以有法律来处置。法律是底线,文明道德是底线之上的,有时它们可能重合,有时却没办法统一。
光脚抖脚和霸座不同,霸座对他人的权利侵害是明确的,在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这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但是机舱却没有规定不可脱鞋、不可光脚,事实上,机舱里是可以提供拖鞋的,有人还会带拖鞋在飞机上换。那,要不规定脚臭的人不准脱鞋换鞋?可脚臭,以什么为标准呢?如果不是脚臭,而是狐臭,怎么办?香水喷多了,旁人也可能不以为香的。就像前段时间讨论高铁可不可以吃泡面,为什么吵成一片?就因为密闭空间里,泡面那个味儿,对很多人来说真是吃的香闻的臭,可能有人也会有怨言,但高铁并没有不准吃泡面的规定,又能如何?脚臭还脱鞋抖脚,真是没有公德,但是,对这一类没有公德的人,我们可能真没有更好的办法。
不只是这种行为,还有那种在高铁举着电话高谈阔论的人,那种开着公放看视频刷抖音的人,那种几个人聊天毫不顾忌音量的人,那种一开口各种污言秽语而不自知的人,那种怕热把T恤撩起来露出肥腻的肚皮的人,他们也都在公共场所干扰了他人,但是,对他们除了劝说、鄙视,恐怕真不可能将之全都纳入法条去规置。
还记得若干年前,南宁市曾设想在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中加入一个条款,“拒绝给老幼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人,拒绝为之提供服务”,但备受争议,后来不了了之。就是因为,不是每一种不道德的行为都能用法律的强硬手段去干预。
想当年,梁实秋在一篇文章中也问过类似的问题。他讲的是排队,文章是这么说的:“……从来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于是腆着脸说是‘于法无据’。我倒是很好奇: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为而人定的,你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守什么样的法。”
然而,只怕让梁先生失望,时至今日,恐怕也不大能为排队立个法,但好消息是,道德教化加上技术应用,都使得排队的文明意识进步了许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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