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离职合法吗?

企业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无论批准与否,离职都是合法的?

企业正式员工离职,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无论是否批准,意味着解除程序已经启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规定,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这里不涉及企业是否违规,例如劳动保护,劳动时间等其他因素。

但是如果员工离职未经批准,没有批准也就意味着没有交接。且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由企业方举证)企业方可以启动诉讼追责,请求赔偿,对于企业方而言,这种举证很简单,员工一般都是弱势方。也就意味着员工败诉的几率较大,尤其是管理岗位。

也就是说,你提前三十天打了辞职报告,未经批准和交接离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但是企业方举证由于你未经批准和交接给企业成损失也是合法的,并且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你个人承担人民法院一般也是支持的。

所以企业正式员工离职,建议还是按照规定流程走完离职手续,如果不批准,最好也是成工作交接。这样就不会形成追责诉讼[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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