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张宇华 记者 徐驰)如今,不少司机购买货车后,成为货运“个体户”跑起了运输,介于车主和货主之间的“货运中介”也应运而生。不过,由于中介和车货双方的联系均通过电话,不用见面,所以,一些不法分子就将眼光投向了货运中介市场。近日,两兄弟就因假冒中介骗取钱财,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假冒中介骗取钱款
去年5月的一天,正在浦东运货的货车驾驶员郏某接到一个电话,说有货需要运到安徽,让他到奉贤海湾旅游区奉炮公路某厂区拉货。对方和郏某约好货运费用4200元后,便要求郏某支付介绍费。郏某没有怀疑,加了对方微信为好友后,就通过微信支付了中介费400 元。
按照约好的时间,郏某开着货车赶到了事先约定的地点,发现并没有什么需要运送的货物,就拨打了之前的联系电话,对方告诉他,要等一会才能装货,同时要郏某再转给他1000元,到时候会和厂家说运货费6600 元。因为没有看到货物,郏某就没有立即转给对方。一直等到下午3时许,再给对方打电话时,对方还是说要等会装货,要郏某先转钱给他。这时郏某已经起了疑心,刚好另外一个货车司机也在路边等着,双方一聊,郏某发现两人都是被同样的电话通知到此处装货,而且对方司机转给对方中介费800元。两人一合计,就过去问了该厂区门卫。门卫告诉他们根本没有什么货时,他们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就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侦查,于2017年8月对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谢某网上追逃。今年7月,走投无路的谢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兄弟二人“分饰二角”
原来,犯罪嫌疑人谢某与其哥哥通过网络购买大量手机和手机卡等作案工具,以电话方式联系货运司机谎称工厂有货物需要运输,然后谢某兄弟二人分别饰演中介人和厂房经理角色,以需收取介绍费和回扣的借口通过微信红包、转账方式向货运司机进行诈骗,并通过其所购买的多部手机上的微信进行洗钱后提现。经查,本市被谢某兄弟二人用同一或关联的手机号码及关联的微信号以相同手法实施诈骗十数起,涉案金额达两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诈骗罪。近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