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事件”解读:在中国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因其巨大的影响,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9月6日中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认为,该案件在中国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并且代表着司法界对正当防卫适用考量视角的转变。

案件在中国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分析案件结论的形成原因时,阮齐林教授表示,从“于欢案”的无期徒刑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到“昆山案”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是我国的立法基础与司法实践一直在不断地发展与推进的结果。

阮齐林分析称,“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在中国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这个案例的胜利,是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逐渐推进的结果。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了,对于行凶、杀人、抢劫,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不认为过当,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法律规定,极其明确。

而在一系列的司法推进方面,最有标志性意义的就是“于欢案”。于欢案一审判决,不认为是具有防卫的性质,并且判了无期徒刑,二审改判防卫过当,判5年有期徒刑。阮齐林认为,因为有这样一个案例的基础,推进到现在,在昆山案件中,得出一个结论,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昆山案”是立法做基础,还有司法不断发展和推进,双方面作用的结果。

而与此同时,阮齐林教授也认为最终结果的诞生和现场视频也有很大关系。他表示,通过监控,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作为不法侵害者的刘海龙,首先就是在机动车道上轧实线进入了非机动车道,并且和非机动车发生了纠纷,接下来对他人实施拳打脚踢,进行暴力攻击,然后还心有不甘,从车子里拿出刀子来,打击他人。

通过视频案件的事实回放,非常的清晰、清楚,这种情况下,也使得司法工作人员敢于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

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时的考量角度开始转变

在分析昆山案对司法实践的影响时,阮齐林教授表示案件特别重要的一个意义,就是我们在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时候,开始从防卫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阮齐林教授说,在过去,我们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可能有一些保守,这个保守往往是以结果论。所谓以结果论,就是看最后双方争执的结果。当看到不法侵害人死亡,其引发的怜悯之心,与并未受到太大损害的防卫人相比较之下,司法人员就会从一种平衡、补偿的角度考虑,最后各打50板,往往是判一个防卫过当,扣上一个帽子,就将事情处理掉了。

阮齐林教授认为,在“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中,能够明显地看得出这种观念上的转变,即不去斤斤计较地苛求防卫人,这个动作是必要的,那个动作是不必要的,而是从整体上判断,他是一个连贯的反击不法侵害的一个过程。这也可以说,是有利于鼓励群众同犯罪作斗争,对类似案件的处理,会产生重大影响。(东方网·纵相新闻 宋祖礼 丁一涵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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