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辱骂、咬伤警察,义乌这一家3口付出代价...

原标题:亮剑!辱骂、咬伤警察,义乌这一家3口付出代价...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妨碍民警执行公务案件,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依法保障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9月3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山府村因为土地问题发生纠纷。处警民警随即到达现场,经了解,村民楼仕某想要在骆某家门口的空地上造房子,但骆某一家人不同意,认为该地基归自己所有。

民警随后询问村里负责人,了解到原先这块地基确实归骆某一家所有,但前几年被政府收购了,现在属于村集体所有,地基重新被分配给了楼仕某。当挖掘机来进行挖掘作业时,骆某前来阻止,坐在挖掘机履带上,不让挖掘机离开,两个儿子也在现场。

了解到基本情况后,民警告诉骆某一家人,土地纠纷的事情和挖掘车司机无关,劝骆某离开履带先让挖掘机离开。但是骆某一家人不听劝解,沟通期间儿子楼国某多次用难堪的言语辱骂民警。

(骆某儿子楼某指着民警辱骂)

据悉,今年以来,骆某一家人因地基一事多次与楼仕某发生争执,并且阻挠其施工,先前几次派出所均出警进行调解。考虑到骆某一家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民警对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强制将骆某从挖掘机前带离,带离过程中,骆某不配合执法,手脚并举,对民警及辅警拳打脚踢,还咬伤了一名辅警。

为了维护处警民警、辅警的正当执法权益,义乌市公安局决定依法追究三人的法律责任。目前,骆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两个儿子因涉嫌寻衅滋事、侮辱被行政拘留。

蜀黍提醒:对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各种暴力抗法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支持和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对任何试图阻碍或者暴力妨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蜀黍希望广大市民,运用法律手段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抗拒执法,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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