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租“共享汽车”出行路上爆胎 公司回应:轮胎损坏非车辆故障不涉检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摄影报道)9月5日、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椰网先后刊发《赔?不赔?三亚一游客租共享汽车出行车胎却突然爆胎》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7日,一名自称是北汽新能源轻享科技PR公司森森联系记者称,日前在网络上看到了该报道,感谢报社对轻享出行的关注,对于此问题她们非常重视,她表示对于轮胎损坏,并非车辆故障,因此并不涉及车辆检测。

9月7日,北汽新能源轻享科技PR公司森森向记者发来了《关于三亚用户谭女使用轻享出行车辆过程中出现爆胎事故的情况说明》。说明中提到:关于三亚用户谭女士使用轻享出行车辆过程中出现爆胎一事她们对此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非常重视,并对谭女士使用轻享出行车辆过程中未能获得良好服务体验表示歉意。由于车辆轮胎和玻璃不在保险范围内,根据轻享出行用车协议,她们与用户进行了轮胎重置费用沟通;轻享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用户体验提升,因此已对当天用户订单予以了免单处理。

记者与北汽新能源轻享科技PR公司森森聊天记录截图

森森说,不只是共享汽车,在传统租赁公司,轮胎和玻璃等不在保险范围内的部件,用车期间出现损坏都是由用户来承担重置费用的。

她告诉记者,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2015年11月制定的《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第八条第5款规定: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需由承租人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的,收取维修费用应当公平、合理。而轮胎和玻璃属于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部件。

森森表示,此次问题是轮胎损坏,并非车辆故障,因此并不涉及车辆检测。而这与轻享出行三亚工作人员单先生之前告诉记者的该车辆拖回修理厂后,轮胎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已经无法检测到爆胎的原因却不相同。就此事进展,国际旅游岛商报将继续关注。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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