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 ! 东莞市民买“网拍房”无法过户 , 想“退货”却遭拒 !

庭审现场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喜欢在网上竞标,购买自己中意的商品,居住在厚街的方先生也有这个习惯,今年四月,他从网上花二十多万竞买了一个 " 大物件 ",但买到手后就后悔了,因为他所购买的是一套三十多平米的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想 " 退货 " 的方先生遭到拍卖方的拒绝,方先生便将拍卖公司告上了法庭。

今天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原告方认为网络拍卖的标的应该是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而本案拍卖标的是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不得作为拍卖标的,拍卖合同无效,被告应返还其二十六万元的拍卖款。

拍卖页面

被告方辩称,其拍卖的涉案房产为合法建筑,是委托拍卖人的合法财产,且在网上的拍卖详情中已提醒、告知竞拍者该房产为小产权房,转让的是集体用地使用权,原告购买后才提出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问题是违约行为,所以不予退款。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 " 拍卖合同是否有效 " 展开了激烈辩论,针对双方的分歧,法庭将审核相关证据后择日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上竞拍时,一定要谨慎从事,特别是价值贵重的拍卖品,要看清楚网络拍卖合同的内容和拍卖详情后再下手,以免出现类似的纠纷。

来源:东莞时报、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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