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老总网上招聘内衣模特 猥亵后还要敲诈勒索

聂某用微信搜索来寻找目标

贵阳一男子,假冒老总,在微信上发布招聘“内衣”模特的信息并承诺给付高薪。两女子应聘后,到宾馆拍摄,男子又变身“摄影师”对女孩实施猥亵。

事后,男子不但拒绝支付“薪水”,还以给女子所拍的“大尺度”照片相要挟,要求两女子支付5000元,两女子无奈选择报警。

近日,云岩区法官开庭审理了此案。

假冒老总招“内衣”模特

聂某25岁,无业。2017年3月,聂某在微信号上发布了一则高薪招聘平面模特的信息,并自称是某公司的负责人。

随后,聂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找到了贵阳女孩红红,称自己公司正在招模特,问对方是否愿意应聘。

两人互加了好友后,聂某以公司负责人的身份,首先要求红红发一张自己的素颜照进行“初试”,红红照办了。看到照片后,聂某说,他们招聘的模特因为工资高,所以要求也很高,除了要求身材要高挑,还对三围也有严格的规定,通过红红的照片来看,认为其条件不错,于是告诉红红,公司正需要一个内衣模特,拍摄一组内衣照片,给予1500元报酬。

红红当即答应,并拉她的同学小梅一起拍摄。

聂某煞有介事地要了两人的简历,并告诉红红:稍后“摄影师”会电话通知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变身“摄影师”实施猥亵

接着,聂某在贵阳市云岩区一酒店开了房,又以“摄影师”名义,通知红红前来拍摄。

红红带着小梅如约来到宾馆。几个简单的动作拍下来后,聂某要求红红和小梅脱去外衣拍摄内衣照。聂某拍了几张后,又要求她们尺度大胆一点,开放一些。

随后,聂某开始主动指导两人摆出各种撩人的姿势,还将手伸向了两人的胸部、臀部,甚至更私密的部位。

期间,红红和小梅也感觉出了异样,并提出拒绝,但聂某却以“不够开放”、“不专业”、“还干不干”等话训斥两人,并继续实施猥亵。

用“大尺度”照片威胁索要钱财

好不容易完成了“拍摄”,红红和小梅通过微信联系这名“公司负责人”聂某,索要报酬。聂某却以红红和小梅不听从指挥,得罪了“摄影师”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更让两人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聂某又以“公司负责人”的名义给红红和小梅发消息,分别向两人索要赔偿金3000元,并威胁若不交钱,就将两人的“大尺度”照片发布到网上。

听到对方这么一说,红红感觉一阵眩晕,担心自己裸照外漏,和小梅一商量,只能答应聂某的条件。可没想到,几分钟后,正当两人准备联系聂某时,对方又发来信息,将金额提高,再次索要5000元。

无奈之下,两人报了警,很快,聂某被警方抓获。聂某落网后交待:所谓的“公司负责人”、“摄影师”都是他一人扮演,“高薪招聘平面模特”也纯属他虚构的。

近日,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对聂某提起了公诉。

法院:数罪并罚,获刑一年

云岩区法院审理认为,聂某违背妇女意志,猥亵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

聂某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聂某的家属对红红和小梅进行了经济补偿,并取得了两人的谅解,聂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

云岩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聂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本文案中人名系化名)(作者 孟剑飞 来源:贵州都市报)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