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不除 国无宁日 缉枪治爆 势在必行
前天晚上9时许,咱们县城居民周某报警,其家中被盗14900元现金。桐梓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晚上10时许,仅用了一个多小时,侦查民警就破案为被害人追回被盗钱款。
被王某盗窃的现金
嫌疑人王某在一工地做管理工作,因工地与被害人周先生家相隔较近,时间一长便互相认识熟悉。周先生最近也有工人在嫌疑人管理的工地上做工,加之被害人热情好客,嫌疑人也经常到被害人家中玩耍。
案发当天,王某在被害人家中睡午觉,出于信任,被害人出门后并未叫王某离开。可等被害人晚上回家后发现,放在衣柜西服里的14900元现金不翼而飞。
被盗现场,并未有外人翻动(私人衣物,做个遮挡)
刑侦大队现勘民警到达案发现场后,根据被害人的描述发现,被盗现场并无破坏,因此推测嫌疑人知道钱款的存放地点,是直接在衣柜的衣服中找到的钱。
民警推测,要么是家中亲人拿走了钱,要么就是熟人作案。
于是民警将被害人的家人和当天到过家中的人都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对所有人询问后,民警发现王某所述情况与被害人讲述情况不同。
王某称其在被害人家中睡觉,模模糊糊看见有两个人进过被害人卧室。
但根据被害人讲述,王某所称见过进被害人卧室的两个人,在被害人出门时就一起走了,此后家中除了王某再无其他人。
民警推测,王某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随即对其开展审讯,面对民警的审讯,王某不断狡辩,但其狡辩的语言和逻辑漏洞越来越多。
于是民警加强审讯力度,不断瓦解其心理防线,最终王某承认了盗窃周先生衣柜中西服内存放的149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嫌疑人指认盗窃钱款
根据嫌疑人交待,因为在周先生家跟其借过钱,知道其家中放钱的大概位置,遂心生贪念,趁周先生一家出门后,将14900元现金盗走。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察叔叔告诫大家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来源 桐梓县公安局)
主办方:桐梓县对外宣传中心
总 编:王 迪丨 副总编:尤晓婵
本期编辑:毕文君 蒋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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