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刘某某报警称,他与妻子吵架后将其杀害,现要自首。警方接警后来到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刘某某及其妻子,且夫妻俩的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警方在一个无人码头找到了报警的刘某某,他大方承认了是自己报的警,但却矢口否认自己杀害了妻子。在民警的追问下,刘某某终于说出了实情,他经常与妻子争吵,感到十分厌烦。近日他又与妻子起了冲突,于是想到报警“自首”,这样就可以在看守所里“清静”几日。
最终,刘某某因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导致报假警的原因】
近年来,报假警及非警务报警现象屡见不鲜。这除了一些公众法律素养不够、对警务行为认识不足外,也和当前某些地方仍将公安机关定位为“无所不能”的角色并广泛宣传有关。一些人就这种模糊定位的形象打造加上不合理的考核机制让基层民警定位尴尬,很难对非警务报警说不。
此外,对报假警行为的惩戒力度显然不够。导致假报警现象频发。
【报假警有哪些危害?】
报警本是为了人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寻求帮助,但是有人就是意识不到报警的严肃性,所以报假警的人不在少数。报假警,不但浪费警力,而且在真正有人遇到危险时,可能因为这些报假警的人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而无法获救。要知道,对假警情的处置,必然导致对真警情处置的延误乃至缺位,抢劫、绑架、暴恐等虚假警情对警力的浪费很惊人,甚至会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情绪。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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