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多少人投过e租宝?有多少人伤心过?
曾经的地铁、公交、电视、网络全部是e租宝的广告,尤其是电视广告,中央台,省台,全部覆盖,黄金时段狂轰乱炸。
让你无不相信,这是多么可靠的投资平台。没有人怀疑几个月后,平台会被突然查封。
2014年7月,e租宝上线,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703亿,2015年12月,e租宝被立案侦查。
从p2p行业的标杆到p2p第一大案,涉及超过762亿,受害者超过90万人,包括我本人。
当时负责拉客户的业务员说只要进账30万一年期,就可以员工的身份入职e租宝,不仅可以拿收益,还可以拿提成和底薪。
看着一辆辆公交带着e租宝的宣传穿梭于这个城市,看着黄金时段那不容质疑的广告,面对高额的回报,心有些慌!
30万一年期的收益是3.6万,如果以业务员的身份入职e租宝的话,底薪3000加上佣金3000。外加收益3.6万元,可以拿回4.2万,回报率14%!
30万不用运作就可以拿到4.2万的收益,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小的诱惑!
自己读的书太少,从没逻辑思考,是什么生意每年会有14%的收益,?
业务员说,完全不会有问题的,如果这个行业不可靠的话,为什么可以允许这么大张旗鼓的做宣传呢?
我觉得业务员读的书一定比我多,这个理由我无法辩驳。
彻底被这高收益瓦解了。
当时以为真的享受到了这个时代的红利,真以为我的钱被出借给一个急需要资金的人,我帮助了别人,同时拿到了应该有的回报。
因为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默罕默德 尤努斯把p2p带到了中国,我从不怀疑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的模式会把人带向深渊。
查封后,e租宝的资产只剩下150亿元。
扣除办案经费,返还到投资者手里也只有20%-25%。
也就是投入1万,最多能拿回2500,本金损失75%。
如果用来炒股的话,相当于买到了一只连续12个跌停板的股票,这得运气多差才能买得到啊!
历时两年半,31个省市,涉案762亿,未兑付380亿,以111人入狱,罚20亿尘埃落定。
未兑付的20多万,法院返还了4000多,加上一个月的工资,损失28万多。
自古情深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就跟姑娘们喜欢渣男一样,宁愿难过也要喜欢渣男的装逼和甜言蜜语。
利欲熏心,谁能阻挡!
责任完全在于我方!
从此,我天天埋头去图书馆,反思,反思,再反思!痛定思痛!
今天,看到许多城市的年轻人买了房子,每月还着房贷,而属于自己的新房却遥遥无期。
一位2017年在燕郊花了426万买房的年轻人,四年还了80万的房贷,而发现其中只有16万是本金,64万全是利息。
更令人窒息的是,房子市值跌到了240万,对比2017年的426万,这个年轻人选择了断供。
房子被银行收回,426万的房子现在只值240万,还倒差银行186万,再不包括四年来还的利息64万。
买房,到头来买了个寂寞,不仅自己没房了,还要TM给银行186万,想想,多冤啊!
与自己的p2p比,这真有点像抢钱。比e租宝还惨!
有人说,你能得起买房,就能承担得起因为房子下跌带来的损失,说这是自作自受!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
如果按照合同,按照契约,按照法律,理论上可以这么认为。
但是,如果因为这186万,一辈子站不起来,如果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的话,谁来负责?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合法的网站,如果一位用户给另外一个用户带来了损失,为什么网站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一个房东把房子租出去,房子倒塌了,或者煤气爆炸了,为什么房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不知道我的思路与p2p和这位燕郊的年轻人买房受损失有没有内在关联,但这种现象最近越来越多。
景德镇,郑州,长沙,武汉等楼盘停工,开发商无力复工,造成了购房者的断供宣告。
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就开始依土地做抵押,用信托,私募等渠道募集资金,这相当于第一次增加杠杆。
靠广告,靠业务员,靠三方公司的包装销售,酒菜靠自己的信用,向银行借,其中的七成给了开发商,三成给了酒菜。
这时候开发商把建好没网签的房子又往外抵押,做二次杠杆。(这种做法,存在于某些地产商,不是全部)
开发商拿地抵押,拿房子抵押,10个亿的资金能玩到30个亿,那多出的钱干嘛呢。继续拿地,继续盖房赚钱狂欢!
但狂欢必须有两个条件。
第一,就是房价持续在涨,至少不能跌。
第二,酒菜不断进场。
这个时候开发商手里的现金非常少,因为借来的钱全部在土地上,承建商那,或者被用做其他。
因为房价一直在涨,开发商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现金,有酒菜不断进场的钱,开工就够了。
这个时候还有一个问题,法律或者监管有个规则,酒菜的钱是需要专款专用的,不能挪用。
这就能预防风险,一但有风险,开发商就可以持续开工,把韭菜的房子盖好。
但事实是,事实是什么呢?不多说,网络一堆。可以自己搜,看开发商是把银行的钱是用来专款专用了,还是挪用他用了。
钱如果被挪用后,开发商自己手里连个活钱都没有,开工,拿什么开工?说不定还有承建商急着找开发商以前的赊账呢?
开发商没有酒菜的持续进场,就没有钱给承建商,怎么复工?说不定承建商看到现在的形势,要开发商预付超过以前比例的钱才会开工。
这不就死结了吗?
那根本原因出在哪呢?是不是跟p2p那样,把投资者的钱放到池子里后,入不敷出了呢?
这种概率非常大。
原本就不能有池子,不管是p2p,还是开发商,p2p在2016起,还大力管控不能设置资金池。
到开发商呢?这个规定自有期房开始就有,银行给开放商的钱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挪用。
但要是挪用了呢?
谁负责监管?
在p2p受灾过后,只敢在二手房市场看看,期房从不敢涉入,因为我看到了资金池。
这个池子很多时候没人管,因为大家靠这个挣钱,里面有金鱼,银鱼,谁跟钱有仇。
但是,一但池子里的鱼被换成土地后,或者被挪用,又没有人愿意继续放进来,特别是银行不放进来,酒菜一看经济不好,也不愿意放鱼进来,承建商也不愿意赊账开工,所以,原来首付的酒菜就真要成酒菜了。
至于谁负有责任,这不就简单明了了。
文章仅限于一个金融从业者对此现象的非专业看法,一切以相关部门的数据为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