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院推动法律科技早着先机、快人一步。
早于2002年,深圳法院已率先推出「电子立案服务」,其后各地法院大力推动各项诉讼活动在线完成,包括通过语音识别、电子证据展示、文书自动纠错、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智能辅助办案、审判流程管理等模块化应用,逐步将分散的「个体司法实践和经验」,深度集成整合为开放、共享、智能的综合运用模式。
2017年起,杭州、北京、广州的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专门负责互联网案件的新型法院,特点是在线审理。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估计相比于传统诉讼方式,减少了群众出行约8,800万人次,节省群众出行时间约1.2亿小时。
何帆法官表示,「电子化」已成为内地法官的日常习惯。
「香港法律周2021」活动上,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法,曾透过视像会议,分享内地法院的做法和经验。他本身曾参与过设立互联网法院、制订司法人工智能等研发活动。
「我们的法官由于长期习惯于阅读文件,查看呈堂证供,所以(互联网法院)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电子追踪不够清晰,一些法官做不到笔记,又不时掉线。有法官指当事人定了格,不能继续进行查证。」何帆说,虽然推动过程中受到阻力,但随着技术不断改进,慢慢法官也开始欢迎新做法,他们只需看屏幕便可做到电子追踪及作出裁判。
「(现时)电子化、讯息化已成为法官习惯。」何帆举例说,上海2017年已上线为刑事案件做试点。当某人被捕后,系统会按照过往的大量裁判规则,提示哪位法官曾作出过什么裁决,以及提示作出讨论。
何帆更指出,自从2020年疫情后,诉讼已在互联网法院全面推广,线上、线下诉讼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地将继续完善互联网司法、人工智能的适用情况。
2018年《施政报告》,特首已提倡对法律科技要有所发展。不过,本港法律科技其实迟迟未成气候。以推行「文件电子化」为例,虽然法院早于1990年代已开始电脑化,但至今大多数法庭程序仍以纸本方式进行,非常依赖人手操作。
资料显示,司法机构2013年获批超过6亿8,000万元,推行「资讯科技策略计划」,包括开发一套电子档案处理系统,更预计于2019年底在各级法院完成。不过,该计划进展非常缓慢,网上提交原诉文件、付款等电子服务,至今仍未全面推出。
内地法院正广泛推动在线服务平台,实行在线开庭。
内地法院广设「法院综柜便民终端机」,涵盖诉讼费用计算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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