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在温州,他们为生命让路!

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急救车辆

承载的是生命

早一分钟就能给延续生命

带来无限可能

当你开车行驶在路上

身后出现急救车辆

你会怎么做?

让还是不让?

在温州,我们用急救车的视角

记录了一个个

为生命让行的感人时刻……

2018年5月28日 08时35分

温瑞大道温中路路口

车牌:浙CM5U05

车主:张某珍

车牌:浙C22806

车主: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14时59分

府前街广场路路口

车牌:浙C772Y2

车主:王某心

2018年5月28日 15时34分

温瑞大道温州大道路口

车牌:浙C8G182

车主:郑某微

点赞!

在温州,他们为生命让路!

注意啦!!救护车上已安装记录仪

不避让将予以处罚和曝光

近日,温州市急救中心与温州公安交警沟通对接,就机动车礼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工作开展讨论。并在多辆救护车上安装高清记录仪,对拒不避让车辆实行一键抓拍记录。

接下来,交警蜀黍将加强对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对不按规定避让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

不避让急救车辆?违法!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需要主动避让的车辆不仅是120救护车,还包括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

不避让特种车不仅是无视生命的不道德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

■ 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20至200元罚款,记3分。

■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处150元罚款,记3分。

如何才能正确避让?

有车主会觉得“委屈”,觉得不避让是担心因为避让而吃到罚单。

但事实上,如果因为给急救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接到罚单后,可积极收集证据(如记住该执行任务特种车辆车牌号),向交警部门进行反映,交警部门在核实后,会酌情消除记录或撤销处罚。

主动让行120急救车等特种车辆

是责任也是义务

敬畏生命,为生命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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