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N”行动在进行中......

上周末,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本市交管部门继续实行“3+N”整治,针对酒驾醉驾毒驾及涉牌、小型微型面包车超员等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各类违法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共查获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其中“酒驾”违法行为145起、“醉驾”违法行为37起、“涉牌”违法行为66起。

6月3日21时,蓟州支队开发区大队交警在夜检任务中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距离点位不远处行驶中突然打开右转向灯并立即停在了路边。考虑其可能存在涉酒违法,交警随即上前要求该车驾驶人下车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待其血液检测结果确认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后,交管部门将对该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并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晚,南开支队北马路大队交警在白堤路与复康路交口拦截了一辆面包车,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8人。“我们都是一个公司的,在附近吃饭聚餐,他们喝完酒,心想这么晚了,多一个人也没事,挤挤就得了,以后一定改”驾驶人宋某表示。因“超员”交通违法,宋某被依法予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22时许,一辆牌照号为津HQ68xx的红色车辆驶入检查区,吹气后,检测设备显示“有酒”,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数值“33.8mg/100ml”,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车驾驶人被依法予以罚款18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我平时真不喝酒,今天就喝了两瓶啤酒,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常某表示。

正确答案:B

当然可以!

还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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