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新修订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下文简称调控办法),其中购置节能车在7月1日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不再发放补贴。此外,个人车牌指标额度将从88%提高至90%,同时取消了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对于车辆排量的限制。
重点一:对节能车不再发补贴
在新修订的《调控办法》中,首先明确、完善了节能车和新能源车的界定条款,其次,根据国家不再发布节能车目录的情况,修改了节能车的定义,并将符合条件的进口新能源车纳入新能源车指标管理范畴。同时规定,购置节能车在7月1日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不再发放补贴,属于新能源车范畴的产品,仍将享受国家补贴。(7月1日后购置新能源车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因此,购买广汽丰田凯美瑞混动、雷凌混动、广汽本田雅阁混动等车型的车主,在7月1日前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仍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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