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获悉,在太原市南环高速公路古城营收费站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查处多起面包车后座被私自拆除的违法行为。
6月27日到6月30日,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首先发现一辆后座被拆除的面包车。由于是施工车辆,这辆车的后排坐椅被拆除,三排只剩两排。
司机承认,拆除座位,扩大空间,有利于实际工作。随后,民警又发现多辆类似的车辆。
执法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一辆面包车,该车只剩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剩余座位全部被拆除。该车被拦停后,民警发现尽管没有坐椅,但车后居然坐着母子俩。
(网络配图)
母子二人盘腿而坐,但是,这样就安全吗?民警告诉他们,一旦车身有异常晃动,盘腿而坐的两人,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后果难以预料。现场,民警纠正了他们的错误,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那么,为何面包车拆除坐椅是违法行为?记者采访了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的民警。民警介绍,面包车是指前后没有突出的发动机舱和行李舱,就像一个面包一样的车辆统称。
由于面包车价格低廉,其内部相对轿车坐椅更多,空间更大,可以载更多乘客及货物,所以深受农村地区村民及小私营业主的喜爱。为了增加载货量,有车主会拆卸掉后排坐椅,以扩大载货空间。
对此,高速交警明确表示,这是违法行为,被发现要受处罚。
(网络配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可以改动机动车已登记结构、构造、特征,也就是说如果你的面包车是三排坐椅7座车型,如果你拆掉了任何一个座位,改变了内部的乘坐结构,就违法了。设定此为违法行为是有道理的。
除此之外,民警还介绍了其危害性:
卸掉坐椅,扩大空间,接下来势必是机动车超载运输或违反规定运输,这些都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即使车辆由“钢筋铁骨”打造,也会因超过一定程度重量而导致零部件扭曲变形、性能下降,最终导致车况异常等故障发生,而车况异常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高速交警提醒:不少车主为图个人方便,非法改装车辆,但这些改装都没经过检验和技术性能的测定,上路后极易带来安全隐患,对公共交通秩序带来极大危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500元罚款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