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闽ERX620,你加塞太霸气!蜀黍都忍不住曝光你……

投稿要求

1、拍摄到的照片、视频请在48小时内上传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2张以上的照片;

2、请您在举报时,填写您的真实姓名及违法车辆车牌号,并使用行车记录仪或非驾驶员拍摄到的照片,否则将不予采用;

为确保驾驶员行车安全,请使用行车记录仪或非驾驶员拍摄的照片,请勿发送停车等候信号灯放行时拍摄的照片,不符合此项要求的举报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7月4日

【闽ERX620】

龙文区新浦路

不按道行驶

7月4日

【闽ELD170】

芗城区建元路

违停

7月4日

【闽E32K15】

芗城区水仙大街64号

占用人行道

7月3日

【闽EVB982】

芗城区修文东路

占用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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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人员: 赵颖 MX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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