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着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及道路交通管理的日趋严格,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几乎销声匿迹,然而机动车变得文明的同时,行人闯红灯却更加肆无忌惮。一些电动自行车更甚,毫无交通安全意识,道路上随意变道、并线、逆行,经常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如果撞到了闯红灯的行人或电动车驾驶员并不幸致死,究竟要担负多少责任呢?
情况一:机动车正常绿灯,并且没有超速、酒驾等违规行为,违章行人或电动自行车采用“鬼探头”、“高速奔跑”、“突然折返”等危险方式横穿马路(不在斑马线),导致机动车刹车不及发生悲剧。
这种情况违章行人或电动自行车全责,但由于交通法偏向弱者的规定,所以你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例如死者家属提出100万元赔偿,机动车只需赔偿10万元即可,并且保险可以代为赔偿,并不需要掏钱。
情况二:基本事项和情况一类似,但是机动车存在轻微违章,例如不超过20%的超速、超载等,这种情况责任划分一般机动车承担30%左右,并且不承担刑事责任。
情况三:机动车正常行驶,但行人或电动自行车在斑马线上闯红灯,机动车没有注意将行人撞死了,这就属于“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
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故的责任划分为五五开,但由于行人或电动自行车并没有商业保险,所以机动车会承担更高的责任。如果赔偿到位获得逝者家属谅解,那么你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这也意味着抛开保险公司的赔偿,机动车车主还得自掏腰包赔偿违章闯红灯的行人或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情况四:行人或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机动车与其发生车祸后逃逸,不论行人当场死亡还是抢救无效死亡,机动车都将会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没有积极救治”的责任。
如果涉及酒驾、毒驾或严重超速,还要追究危险驾驶的责任,这种情况非但保险不会赔偿任何损失,驾驶者还要承担7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况五:行人或电动车违章闯红灯,机动车驾驶员看他违章不爽故意撞击导致死亡,这种情况就属于故意杀人,而故意杀人的刑期就不用我过多解释了。
总结:机动车遇到行人或电动自行车,能远离还是尽量远离吧,因为他们属于“弱势群体”,一旦导致其受伤或死亡,吃亏的还是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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