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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石日报收集编辑:黄石日报
近日,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早教预付费纠纷,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款3800元。
2021年,消费者黄女士在黄石港某早教中心为孩子报名早教班,共交付费用13299元。双方约定总课时105节,在孩子半岁以后开始上课。据黄女士反映,在早教班学习期间,该早教中心频繁更换任课老师,课程安排不合理,上课内容经常重复,导致孩子不适应。在共计上了47节课后,黄女士与早教中心负责人协商退还剩余58节课的费用,但遭到拒绝,遂向黄石市消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工作人员迅速与该早教中心取得联系,经查阅票据凭证及双方协议发现,该早教中心与黄女士签订协议中约定未上课程达一半以上时,可按课程总价的三分之一退费。黄女士认为按照协议,早教中心应退还她所支付总金额的三分之一共计四千余元,而中心负责人认为,当初约定的105课时中,明确说明包含了赠送课时,不能直接按协议退款。
市消委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耐心沟通,并向经营者说明,赠送课时是给予黄女士的一项优惠,应与其他课时享受同等待遇,理应计算在协议总课时内。通过市消委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最终与黄女士达成一致意见,向黄女士退还3800元。
市消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对以有奖销售、附赠等形式提供的奖品、赠品、免费服务等,应当保证其质量及性能。同时,消费者在选择例如培训班学习、会员卡办理这一类预付费消费时,要保持谨慎理性,按照实际需求理性参与,尽量避免因为预付额度高、消费周期长而出现的不确定性风险。(记者 王璐 通讯员 石子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