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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经济日报收集编辑:山西经济日报
近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披露,山西农谷金农农业建设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一天内被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2次,共计罚款金额为1,406.636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太自然资执罚(2023)12001号显示,山西农谷金农农业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园一期项目及山西农谷农副食品加工园。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44条规定,对山西农谷金农农业建设有限公司罚款额共计1112.787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太自然资执罚(2023)12002号显示,山西农谷金农农谷建设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张家庄村、冯家堡村土地建设供热站。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44条规定,对山西农谷金农农业建设有限公司罚款额共计293.8489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山西农谷金农农谷建设有限公司是山西农谷管理委员会100%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