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代理投诉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近期,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为遏制上述乱象,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警惕失去正常保险保障

为牟取利益,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失去投保资格的风险。

二、勿信代理投诉谣言

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有的组织甚至在消费者想终止“代理退保”协议时,采用极端手段骚扰消费者,迫使其再次投诉。

四、正确认识金融产品

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要详细阅读相关合同文本,谨慎签字确认。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匹配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保险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

五、依法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不法分子借“代理维权”之名,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追究相关非法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烟台银保监分局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

来源:烟台公安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