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开空调,家政能否领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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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成奶奶的家人颇为苦恼:一面是暑气蒸腾,室温飙升;一面是老人家的关节经不住空调风。一会儿工夫,前来打扫卫生的阿姨就大汗淋漓、满脸通红。

今年“三伏”超长待机,部分高龄雇主或出于生活习惯或源于身体原因,不愿开空调,家政人员无奈“高温作业”。由此也引发各方热议,家政人员能否领取高温津贴?

就高温津贴的领取标准,上海市人社局曾于2019年发布相关通知,明确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于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企业都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但对家政人员,这一条标准却无法成为放之皆准的兜底保障。一方面,室温取决于用户,如果开空调就不存在“高温作业”,自然无来“高温津贴”一说;另一方面,出于对用户和家政人员双方的考虑,用户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提供适宜家政人员劳动的环境符合情理,高温津贴算是环境“不达标”下的一种补充手段。

对此,法学专家以及律师建议,双方应在合同协商阶段明确对工作环境的要求,且双方都应该设身处地为对方多考虑,雇主方应尽可能提供适合劳动的环境,而家政人员也不应该揪着一点情况,就漫天要价。

事实上,雇主开不开空调,停留在法理上的讨论未免过于严苛而乏味。实际操作中,或许有更为人情化的解答。比如成奶奶的家人就想了个法子:建议老人家开空调时穿上长袖长裤,保护关节的同时也让室温适宜。

“近两年关于用户夏天不开空调的投诉明显少了。”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巾帼家政门店负责人赵翠珍告诉记者,“早些年还有三伏天不开电风扇的用户,但现在的用户大都想得通透。老人的子女也会劝说,合适得室温也是为了保护老人。有客户还会给阿姨准备好冰毛巾、冷饮等,阿姨反馈都说很感动。”

她提到,通常雇主们不会在这种问题上为难阿姨,“我们公司做这行二十年来,最大的感受就是客户越来越通情达理。”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创则指出,家政公司如果和家政人员签有劳动合同,也可由家政公司来支付此类津贴,“合同可以加上这个条款,‘如工作条件不满足时,应支付相关津贴’。他建议行业协会在制定家政合同示范文本时,把高温津贴之类的条件和条款加上去。

赵翠珍说,家政公司给家政人员支付高温津贴是体现对他们劳动价值的尊重,“但具体数目等需要行业协会给出指导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长宁区家庭服务协会曾比对人社局要求发出过倡议,呼吁每年6至9月,雇主因客观原因无法调节室温的,视家政人员服务时长等综合因素,考虑予以一定的高温津贴,并给出具体的补贴数额建议。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签订合同的各方事先协商,行业给出的指导标准具有参考价值,但没有法律效应。



  作者:苏展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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