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疫情防控 市场价格检查

(刘欢)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玉恒带队对各经营单位开展了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中要求一、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

定》,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骗消费者。

四、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厉打击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杀药械等防护用品、药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王玉恒局长提醒大家:轮台县生活物资货源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大家理性购物、无须紧张,并从权威媒体和正规渠道了解正确信息,不在社会及网络上传播、散布不实信息,不随意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维护同心抗疫的良好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粮食、蔬菜、医疗用品药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