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怀旧零食店被曝光,市场监管局:严肃处理!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11日讯(记者杨荣峰 见习记者樊友寒)“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者开展检查。”10日,针对长江日报报道关注的怀旧零食店商品不明码标价的问题,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回应长江日报记者称,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江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江汉路一家怀旧零食店内检查执法。见习记者樊友寒 摄

近日,长江日报记者报道《所有东西都不标价,江汉路这些网红店“翻车”》,关注武汉市时下流行的怀旧零食网红店商品不明码标价问题。

“记忆中,这些零食都非常便宜,精心挑选之后,结账时,却发现这些东西太贵。”“没有标价,以为很便宜,结账时才知道很贵,回头网上一查,9块9包邮一大把。”......针对时下流行的怀旧零食网红店,记者探访多家怀旧零食店发现,不少市民对此是又爱又恨,儿时便宜的零食成了“零食刺客”,让人心疼。

9日,长江日报刊发《所有东西都不标价,江汉路这些网红店“翻车”》后,网友评论近500条,不少网友评论表示,自己也踩过雷。“这种怀旧店,我只看不买。”“一般人来一次不会来第二次。”“玩的就是心理战,赚的就是面子钱。”

针对怀旧零食店不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的问题,10日,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开展检查。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

该负责人表示,将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者开展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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