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6日,豆神教育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7月25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中行中关村支行就与公司、窦昕、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及汤红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北京金融法院经审查认为,中行中关村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裁定结果如下:
1、查封、扣押、冻结豆神教育银行账户存款768,263,464.12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2、冻结豆神教育所持的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48.5%的股权;
3、冻结豆神教育所持的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冻结窦昕所持有的豆神教育40,366,925股股票;
5、查封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2至5层101号全部办公(科教)用房及地下车库用房房地产;
6、查封汤红芹所有的顺义区安泰大街9号院***不动产。
以上财产保全措施以768,263,464.12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对此,豆神教育表示,裁定结果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但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结案,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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