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隗斌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邓慧敏介绍市场监管领域推出的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地情况: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掘职能优势,实施系列纾困惠企举措,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许可服务、营造宽松环境,帮扶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一、创新登记注册服务模式
助力市场主体投资兴业
探索经营范围自主公示,开辟企业个性化经营新渠道。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特色经营活动自主公示改革,实现经营范围规范化和企业宣传个性化的有机结合。将科技、文化、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等行业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市场主体可自行在“e窗通”服务平台“自主公示”专栏点选经营范围规范条目项下的特色经营活动,点选内容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公示,帮助市场主体充分展示个性化产品、推广特色服务和宣传品牌特色,打造企业宣传免费“广告牌”和事中事后监管“强抓手”。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服务,为全类别市场主体经营发展提供便利。依托“e窗通”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外籍人员身份验证方式,并加快推进数据信息对接共享。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可在线进行身份认证,全流程线上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便利度,降低外国投资者在京投资兴业成本。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的符合条件即时办结,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二、优化经营许可审批模式,
以更有温度的服务助企渡过难关
疫情期间为保障餐饮类企业顺利开业经营,针对企业办理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但无法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我们推出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服务。通过“视频+网上审查书面材料”等方式,对企业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和卫生条件等进行核查,坚持核查标准不降低,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远程核查符合要求的即可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我们进一步提升了食品经营许可在线咨询、网上申报、全程网办服务水平,提供双向寄递服务,以服务更到位实现办事更便捷。
针对许可证到期,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延期的情况,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按照风险可控、分类施策的原则,推出许可证顺延服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可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并作出承诺后自动顺延;非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可在线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许可证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特殊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到期无法及时换发新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目前,已有45家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有效期顺延。
三、开展歇业备案,
为市场主体提供休养生息“缓冲带”
出台了《北京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因受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经营困难的,可自主决定歇业。
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不视为违法行为。企业可通过“e窗通”平台或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书和承诺书,登记机关即时将市场主体调整为“歇业”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歇业期限届满前,市场主体可随时申请恢复经营;歇业期限届满,视为自动恢复经营,无需另行申请。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信息推送至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市场主体无需向税务等部门另行报告歇业信息。
四、调整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管理措施
实行柔性监管营造宽松环境
为解决疫情期间市场主体无法按时年报或暂时失联等情况,我们通过免予相关行政处罚、采取审慎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措施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更快速地恢复正常经营。
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免予相关行政处罚。市场主体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即可不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或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进一步简化移出程序。市场主体已变更地址或完成年报的,市场监管部门直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无需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对于市场主体能够通过提供有关材料证明其在原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的,自查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市场主体可向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线上提交移出申请。自2022年7月1日至今,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659户。
下一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优化助企纾困举措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为市场主体发展打造良好市场环境。
记者提问
记者:什么是经营范围自主公示?能举个例子吗?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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