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补报年报,可免予行政处罚

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 通讯员 高慧)8月2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对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并免予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未按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将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在该局登记的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服务型执法。《公告》明确,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补报年度报告并向该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可免予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该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行政处罚。对于非特殊重点领域(行业)、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初次未年报且无其他违法失信记录的,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做到监管既有“温度”,也要有“力度”,强化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对《公告》的宣传力度,提高相关举措的知悉面和影响力,做到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同时继续组织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逾期仍不改正违法行为市场主体的监管,督促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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