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小税,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我应该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规范的信息采集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一起来看看
详细的操作步骤吧

01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02
点击“机构信息采集”,填写单位的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图片。

03
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填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04
点击“协议信息采集”,填写委托方信息、协议摘要、服务项目及服务人员等信息。

05
点击“机构年度报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填写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数和业务信息等项目。


宁小税,我还有一个问题,我公司要以何种方式来登录委托方的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呢?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代理业务的接口登录对方电子税务局,详细步骤如下:
01
点击“代理业务”,输入单位的税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02
选择对应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经手机短信验证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03
跳出对话框“是否使用涉税专业机构服务平台”,点击确认。

04
登录成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