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总经理李一梅:积极应对全球ESG新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 上海报道

8月30日,南方财经国际论坛21世纪卓越董事会系列活动第二期会议暨21财经APP“ESG频道”上线仪式正式举行。

华夏基金总经理李一梅出席了本次会议,并结合华夏基金的实践与思考,对ESG信息披露的全球标准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以前的讨论中大家多次提到,评价标准繁多、标准不一致是ESG投资的一大障碍,这就好像许多个操作系统,有iOS的,安卓的,Linux的,一个系统的app在其他系统跑不了。多年来,各种国际组织、交易所、行业协会都在努力打造一个全球统一、大家都认可的ESG信息披露的‘超级操作系统’。有了这个操作系统,不同国家、地区的上市公司就能够以统一的标准披露可持续相关的财务信息,被跨区域的交易所接受,全世界的资产管理人、资产所有人都可以方便地评估这些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投资价值。”李一梅称。

但是,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现实可能是各国根据自己的一些特殊情况,在这套“超级操作系统”下微调一些模块,让本国的准则既能符合本国国情,又能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标准相互兼容。目前,国际上已有多个组织发布了多项ESG 信息披露标准,企业比较广泛使用的包括GRI、ISO26000、SASB、IIRC、CDP、TCFD等。

李一梅称,让我们资产管理人特别振奋的是,一个真正的全球ESG信息披露标准正浮出地表,那就是ISSB框架。在去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Foundation,简称IFRS基金会)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 制定一套全球高质量可持续信息披露基准性标准,也就是ISDS(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今年3月底,IFRS发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准备7月29日征求意见结束后,在年底正式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准则落地的速度可能比我们想得都快,比如美国证监会基于ISDS做了一些修改,已经披露了一套准则并开始征求意见,准备年底实施,针对重要公司,2024年1月开始就要参照新的准则对ESG信息进行披露。香港证监会也表示正在评估是否让港股公司执行ISSB标准。”李一梅表示。

李一梅认为,对于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包括美股、港股公司,这一准则的影响是即时的,因为不按当地交易所的准则做披露,就上不了市。但即使对境内上市的企业,虽然这一准则在境内落地未必那么快,我们也是要高度重视的。

因为虽然可持续报告准则的强制性掌握在各司法管辖区的立法者手中,但资本市场的全球性质将推动可持续信息的披露逐渐地、不同程度地转变成强制要求。例如,尽管上深两家交易所并未在指导意见中要求采用GRI标准,但在披露非财务信息报告的中国上市公司中,已有超半数使用了GRI标准。可见,全球性标准在企业层面已获得基本认同和实践检验。

李一梅称,所以我们在高度重视ISSB的前提下,首先要主动与其沟通,就征求意见稿做出反馈,反映我们的诉求,包括企业执行时可能的困难。

第二,应积极应对ISSB框架下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与我国国情的适配。内容维度上,可以在保持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前提下,适当依据国情进行解读,并增加中国社会特有的指标或披露要求。

第三,我国的碳资产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的碳资产会计处理有显著差异,资本市场应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我国在2019年发布了《碳排放权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这与IASB(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和FASB(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目前达成一致的处理原则存在较显著差异。

比如,IASB和FASB认为无论是免费获得或购买所得的碳排放配额,都应确认为资产,而中国会计处理是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的配额,不作账务处理。IASB和FASB对于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计为递延收益,而中国不进行负债科目处理,只影响资产和当期损益。IASB和FASB对资产的计量方法是公允价值计量,中国为成本计量。这些碳资产会计处理的关键差异导致的潜在合规成本,可能成为中国企业出海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因此,建议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就碳资产会计处理展开的讨论,主动提出我方意见,从而尽可能为我国上市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争取公平的市场竞争地位。”李一梅称。

李一梅表示,经过近15年的探索,中国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断提高,披露对象以上市公司、中央企业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到金融机构。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今年4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中首次纳入“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但也要承认,对比香港、欧美,境内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仍不够完善,披露信息可比性与国际领先水平有较大差距,还需要向国际标准看齐。

“正如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财务报告准则一样,ISSB从成立之初就旨在兼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整合了当今最广为使用的各大披露框架,很有可能成为企业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方面的IFRS,企业同时发布IFRS和ISSB框架下的两份报告很可能是未来的常态。正如中国的会计准则基本与IFRS一致,但又结合国情稍有差异,未来我国的ESG披露标准也很可能拥抱ISSB这一基准(baseline),同时有自己的特色。因此,深入了解、密切跟踪ISSB框架下的准则,无论对于中国公司融入全球化产业链并进行海外拓展,还是本国ESG细则的制定,都意义重大。”李一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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