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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刘顺兵 王忠春
近年来,水坪镇财政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村级组织记账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委托代理村级集体“三资” 代理管理工作,强化村级集体“三资” 管理,通过组织村民对乡村道路、文化体育等公益性资产共管共享,引导村级集体土地等资源流转,鼓励村民基地务工等有效措施,有效带动村民增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共同缔造和美乡村。
管好村级集体“三资”是财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该镇已经对全镇42个村“三资” 进行清理、登记、核实、公示,对清理出来的集体资产分门别类的建立台账,建立镇政府、镇纪委、财政所、村委会分工负责、共同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实施村级财务“周清月结” 报账模式 ,实现了无现金收支业务,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通过严格实行“签审”制度,优化完善资金监管,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安全。
今后,该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用制度把控流程,在村集体经济分账设立的基础上层层把关,明确报账流程、规范报账材料、做到及时入账及时结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走上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轨道,做到帐清、财清、物清,盘活集体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三资”有序流动,实现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助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