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
国家连续实施两孩三孩政策
提振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
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
近日
省委、省政府印发了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对优化生育给足了干货
跟云报君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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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
★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服务管理制度完善优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4‰以下。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普惠性托位达到2.7个以上。
★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人口数量、素质、结构逐步优化。
到2035年——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
★优生优育、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健全托育服务发展支持政策体系——
▶各地要强化政策支持,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改革事项、政府民生实事推进落实,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统筹加强村(社区)、住宅小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建设纳入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老旧小区改造和美丽县城、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
▶制定托育机构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评价标准,积极开展托育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优化培训激励政策,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优化技工教育专业设置,支持省内技工院校设置托育相关专业和增加托育相关专业招生规模。
▶鼓励对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给予托育服务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支持,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属于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托育机构,对符合条件设立的托育机构按照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贷款期限和财政贴息。
▶鼓励保险行业开发托育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对登记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开设幼儿托班的普惠性幼儿园,各地财政可以通过参保补贴等形式予以鼓励和支持。
▶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适度报销子女保育费用。
多渠道构建托育服务网络体系——
▶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合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幼儿园、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加快形成以社区托育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具有示范性的托育服务机构为标杆,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支撑,工作场所托育设施和家庭托育点为补充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网络体系。
▶2025年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2个具有示范性的托育服务机构;农村区域托育服务机构服务覆盖率显著提高;新建住宅小区做到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大幅提升。
▶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探索托幼一体化,新建幼儿园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2—3岁幼儿托班,新建住宅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5个托位配套建设服务设施。
▶对分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的州(市),省级将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加强综合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各地要强化托育服务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各司其职、合作高效、综合监督的新型托育服务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等级评估、执法检查、应急处置、机构关停等制度。
▶建立完善托育服务机构设置、运营、服务、人才、管理、安全等标准、规范、办法、指南,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行业品牌机构和服务产品。

▶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制度,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精细化、便利化、专业化健康服务。
▶稳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完善生育待遇保障报销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政策的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将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鼓励各地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衡量指标,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以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严格落实国家优化生育配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用人单位、村(居)委会开展福利性、公益性婴幼儿、老年人托管服务,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和补助。
▶三孩家庭老年人优先优惠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中,筹集一定数量的超过70平方米的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配租。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三孩家庭建购房补助。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以上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二孩以上家庭,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相关支持政策。

▶持续提升普惠性托育园、幼儿园覆盖率,建立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制度。
▶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有效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
▶扩大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幼儿园建设。
▶促进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布局结构与区域人口流动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等协调匹配,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和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需求。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三孩教育补贴制度。
▶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应当安排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幼儿园、学校就读。
除了备受关注的
“一升三降”政策外
此次出台的新政
还有更多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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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生育登记制度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定。
▶推进生育登记网上办、掌上办、跨省通办,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高生育登记服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产科和新生儿科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减少妊娠风险,促进安全住院分娩,保持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稳中有降态势。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产前诊断中心,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对验收合格后的省级产前诊断中心、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奖补。
▶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做好青少年儿童近视防治。
▶做好适龄人群避孕、备孕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规范提供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服务。
▶加强人工终止妊娠规范管理,合理控制剖宫产手术,保护适龄女性生殖能力。
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益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等职业发展。
▶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指导,优先安排公益性工作岗位,并按规定给予自主创业者扶持。

来源:《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
责编:陆橙
美编:李苒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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