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底价18元每股,鸿智科技筹划赴北交所上市

2022年9月19日,鸿智科技(870726.NQ)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0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7.71%;不超过10,434,783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0%。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565,217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公司的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等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底价为1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适时调整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如实际募集资金多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多余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安排;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1,483,036.18元、21,355,447.4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0.32%、19.97%,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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