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政策要点: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查阅相关内容,我们将指南内容制作成电子书,快收藏起来吧!
如何获取电子书
查看电子书
电子书: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政策操作指南
电子书: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电子书架: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电子书架:2022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税务总局新媒体 广东税务 联合制作
责任编辑:佟玉兴 李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