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持续用力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缓缴社会保险费范围再度扩大、缓缴时间再度延长至2023年底前。
扩大受益主体。《通知》进一步扩大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延长缓缴时间。《通知》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优化经办服务。《通知》特别提到了优化经办服务,对于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实现“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作欠费处理。对企业缓缴期间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
另外,对于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企业,可通过 “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缓缴申请”自行申报,也可通过QQ、微信工作群和现场等多种途径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办理。已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限自动延长,无需再次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本级 0816-2241006
涪城 0816-2229660
游仙 0816-5080036
安州 0816-4336206
江油 0816-3250726
三台 0816-3185857
梓潼 0816-8219719
盐亭 0816-7224320
北川 0816-4553205
平武 0816-8825953
高新 0816-2532050
经开 0816-8118420
科技城新区 0816-2547935
仙海 0816-2173188
(绵报融媒记者 李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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