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入列国家“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武汉市在列。这6个城市分别为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批复要求,试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本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据悉,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就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要部署,至今已开展了7年的持续创新探索,形成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等省市“1+4”示范试点格局,向全国推广了7批35项经验案例,涉及产业开放、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体制机制改革等领域,对全国服务业开放的引领示范正在日益显现。

2021年8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2022年3月,商务部公布《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名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大学科技园、中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园区(企业)分别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地理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语言服务等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获批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中西部第一。至此,我省国家级出口基地共5家。

近年来,我省在这些基地内聚集了一批实力、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类服务贸易企业,全省服务贸易产业规模和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贸易额连续五年位居中部第一、全国前列,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了湖北力量。

湖北日报客户端,关注湖北及天下大事,不仅为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新鲜的热点资讯、实用的便民信息,还推出了掌上读报、报料、学习、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