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通讯员 李歌宏 王成家 谢小军
桂阳县是郴州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近年来,该县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增强工作实施的推动力、约束力、震慑力、渗透力,围绕“千年古郡、产业高地、冠军之城、全国百强”四个定位,全力以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平竞争审查质量跃升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2022年,该县跻身乡村振兴全国百强县、中国县域发展潜力百强县、中部县域经济百强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连续多年获上级表彰。
“四个突出”提升推动力
桂阳县重点突出示范带动、规范引领、整体推进、考核推动等四个方面,实现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干在前面,走在前列。该县在全省率先印发《桂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操作指南》,做到增量审查留痕、存量清理过筛;2021年至2023年6月,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共梳理相关政策措施文件212件,对2件政策措施提出清理意见。
桂阳县政府带头执行、认真落实,严把上会和行文“两道关”,做到“凡提必审”,即凡提交政府审议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必经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带动政策制定机关实现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核的“双重审核”的闭合操作流程。桂阳县还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等考评体系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规则,明确将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行为纳入该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范围,最大限度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风向标”作用。
“三个向前”提高约束力
为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桂阳县积极探索实施涉企政策措施出台做到公平竞争审查前置、公平竞争审查实现会审关口前移、审查人员上岗培训前行等“三前”制度,并将建立审查前置机制作为2023年度工作要点,同时纳入对公平竞争审查成员单位专项考核事项。
该县政府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涉企政策措施,退回起草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南》,明确公平竞争审查为涉企政策措施出台的必经程序;司法部门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对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及时沟通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共同研究,由司法部门向政策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调整。
该县还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涉企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形成初稿后,在征求意见环节,主动邀请县市场监管局提前介入。对较复杂的政策措施,可提请上一级联席办进行会审,实现市县两级会审纵向联动;对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会审时,由联席办召集相关部门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实现部门间横向协调,使会审成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重要“关口”,有效促进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截至目前,该县已组织会审13次。
该县联席办注重成员单位新调整审查人员的能力培训工作,督促成员单位审查人员接受岗前培训或安排审查人员到联席办进行跟班学习,进一步完善定期培训与常态化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截至目前,该县对25个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人员50余人次进行上门培训。
一个“严”字加大震慑力
为着力打通制约统一大市场的垄断“堵点”,桂阳县综合运用公平竞争政策“工具箱”,依法依规,坚决治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拦路虎”。突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严肃性”,加大政策措施文件抽查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针对有违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政策文件,及时警示提示、函询、约谈政策制定机关,提出整改意见。今年,该县下达《整改建议函》1份,做到函询整改突出“严”字,备案监督突出“改”字,有效避免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该县充分发挥反行政垄断执法的震慑作用,配合推进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形成倒逼效应。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清理纠正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行为,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同时,桂阳县坚持学做结合,实行“送出去”“讲出去”“播出去”等“三个出去”,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15人次,集中学习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最新要求,力求第一时间掌握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更好开展工作。面向政策制定机关,开展上门专题宣讲培训50场次,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充分借助省市县主流新闻媒体、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刊发相关信息10余篇,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参与和监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