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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欣
3月21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完善我市自我纠错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推动信用修复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机制,引导和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修复,重建信用。截至目前,全市已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15份。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所谓“双书同达”工作机制,即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原则,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处罚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主动告知市场主体尽快纠正错误,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减少失信成本,重塑形象,健康发展,从而解决“一罚了之”、企业对修复时限、流程不清等问题。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市“双书同达”工作机制建立后,各县区局或通过召开培训会议、开展宣传活动等措施,或根据实际情况细化了“告知书”格式,发至各业务科室、所认真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已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15份,通过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导关口前移,有效降低了失信公示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合作等方面的影响,充分彰显菏泽市场监管系统温情执法、助企纾困的服务理念。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践行“双书同达”机制,多途径、多渠道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失信主体失信行为纠正和信用记录修复的指导,增强被处罚信用主体主动修复不良信用意识,积极构建宽严相济的发展环境,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