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站式”服务 “点对点”帮扶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7条措施服务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
5月15日,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7条措施,对全市32家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全方位服务和帮扶。目前,7项服务措施已经全部启动实施。
建立服务专班。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支持重点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专班,为全市已上市和拟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市场监管政策咨询、诉求办理、资料整理、协调沟通等“一站式”服务,并按照“一企一策”指定专人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问题。
建立信用指导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专人对全市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的信用建设工作进行点对点帮扶,指导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防止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打造良好信用环境。
开展质量提升帮扶。鼓励和引导全市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精益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强质量控制,丰富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
实施知识产权激励。鼓励企业争创国际国内品牌,对首次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亚洲品牌500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每件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按注册费的70%给予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此外,还将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列入全市知识产权贯标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对象,优先知识产权项目和专利奖申报。
启动标准领跑。指导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推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争当标准“领跑者”。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全市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推行柔性执法,对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约谈提醒、责令改正等措施,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已上市和拟上市后备企业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相关行政行为,需报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综合研究后作出决定。
提供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服务优势,为全市已上市及拟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帮扶企业解决市场监管系统技术难题。
记者:高扬
编辑:李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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