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是全球最大的煤炭出口国之一,但国内却面临着煤炭供应紧张的问题,这是因为国际煤炭价格飙升,煤炭供应商更愿意出口煤炭而不是在印尼国内销售。因此,为保障国内煤炭供应,印尼政府出台了国内市场供应义务政策(DMO)(详见我们此前发表的文章《印尼煤炭企业国内供应义务新规》),并从煤炭补偿基金(DKB)中拨款,为已经履行DMO义务的煤炭供应商提供补助。以往,DKB的征收和发放由公共服务机构(BLU)负责。为了更好地分配和利用DKB,近日,印尼政府正计划将其改由管理机构合作伙伴(MIP)负责。
DMO政策与DKB的发放
根据DMO政策,煤炭供应商,包括采矿业务许可证(“IUP”)持有者或生产经营阶段的特殊IUP(“IUPK”)的持有者、生产运营阶段的煤炭开采特许权经营协议(“PKP2B”)持有者和作为延续协议的IUPK持有者,需要优先考虑国内市场需求,将常年煤炭产量的25%保留给国内电力行业及工业生产,以保障国内的煤炭供给。未能完成25%指标的企业将面临支付补偿金和/或罚款的处罚。而对于已经按照DMO政策订立国内煤炭供应合同的煤企,印尼政府会从DKB中拨款,向企业发放补助。
DKB管理机构的转变
DKB主要来源于煤炭供应商因进行煤炭交易而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费。近日,印尼计划将DKB的征收和发放交由MIP负责,MIP并非专门的政府部门,而属于私营机构,现由三家银行组成,即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PT Bank Negara Indonesia (Persero) Tbk和PT Bank Rakyat Indonesia (Persero) Tbk。此举将可能有利于更好地监督和控制DKB的使用和分配,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基金更有效的利用。这是因为,相比于政府机构,MIP在监督和控制DKB的使用和分配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能力。首先,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有更强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其次,银行拥有更为先进和高效的信息技术系统,可以对数据进行实时精准跟踪和监测,避免出现资金流失和滥用等问题。
设立新的DKB管理机构的决定原定于今年3月生效,但由于各方尚未就向煤炭公司征税的比例问题达成一致,该决定将可能推迟到2023年第一季度生效。
此外,被指定为MIP的三家银行正在联合开发“国内市场供应义务在线跟踪系统(E-DMO)”,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和监督,该系统预计于2023年4月上旬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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