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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住保房管收集编辑:
为你解答
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盘点的是《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大家普遍比较关注的物业费问题。
问
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答
房屋交付给业主后开始计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问
业主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
答
需要,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问
物业企业通知我们业主预缴物业费,这合理么?
答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预收物业费的,预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超过合同期限。
问
物业公司可以随意上涨物业费吗?
答
物业企业因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者其他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的,物业企业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审计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将审计报告和收费调整方案一并提交业委会。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公示审计报告、调整方案满三十日后,再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