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对方明明推荐的是都市版车型,合同上却只写了中配版,实际发货又是舒适版。”近日,武汉市民沈先生十分郁闷,自己看好的车型,怎么到提车时却被降了档次?
他向商家提出退款要求,但商家却称之前推荐的就是这款车,只是加装成中配版,这些在合同中已有明示。对此,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车型不对消费者欲退款
2023年1月1日,武汉市民沈先生和家人一起,前往武汉竹叶山中环商贸城看车。从地铁站出来后,他看到附近有一家显示有本田车标的汽车销售店,以为是到了东风本田友芝友店,便进去询问。“门店一位销售员明确告诉我,这里就是东风本田友芝友店,还热情招呼我们进去看车。”沈先生和妻子原本想买一台某车型的两驱舒适版,再加装一些真皮座椅等,但这位销售员却建议他“不如直接买都市版,价格差不多。”
在沟通中,该销售人员称,都市版为中配车,如果沈先生办理分期付款,最终成交价(包含保险、上牌服务费、购置税、精品装饰费等)可优惠至185000元;如果当天缴纳首付款,还可享受购置税减半。沈先生动了心,当场缴纳了95000元首付款,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双方约定,1月6日左右可来店里提车。
然而,到了1月5日,沈先生的手机却收到通知称,其订购的车辆是该车型的舒适版,并非当时约定的都市版。“按照市场价,这两款车型价格相差约1.7万元。”沈先生说,他当即向商家提出质疑,但对方却坚持称,当时他向沈先生推荐的就是这款配置,并赠送了真皮座椅、行车记录仪等配件,使其达到中配版配置。
同时,沈先生还发现,他买车的这家门店其实并非东风本田友芝友店,而是武汉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先生认为,对方前后说法不一致,既隐瞒了该店的真实身份,也未如实告知实际销售的车型,涉嫌欺诈,遂拒绝提车,并要求商家退还首付款。但商家以“车已定”为由,拒绝退款。
协调后双方握手言和
2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武汉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与该纠纷的调解。
调解现场,沈先生向记者一行展示了双方签署的《汽车销售合同》。合同中“车型”一栏显示为“中配(2021款)”,并未写明是“舒适版”还是“都市版”,在“加装/选装配件名称”一栏注明了全车膜、脚垫、行车记录仪等9项内容,但并不包括真皮座椅。“此前,我曾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过,并在他们的见证下与商家签订了补充合同,这才将免费加装皮座椅包含进去。”沈先生等人认为,“中配版”含义模糊,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本,文字表述理应准确清楚。他怀疑,商家是有意为之。
“这个门店与东风本田友芝友店到底是什么关系?”针对湖北省消委工作人员的提问,该公司这位销售人员一开始解释是:“上下级公司关系,我们可以在他们那里拿货”,后来又承认:“我们只是合作关系。”
对于沈先生投诉的汽车车型问题,该销售人员坚持表示,自己在当时介绍时一直说的都是“中配版”,从未向沈先生提过“都市版”。销售给沈先生的这款车,经按合同约定加装后也达到了中配版的要求,并无违约。而且,为了让沈先生顺利提车,在其只支付了首付款后,公司还垫资为其支付了剩余尾款和近万元的运费才拿到车。“如今,车子已经到店,如果沈先生要求退款,那我们的损失就太大了。”
现场,调解人员认为,商家在销售中应该明确、如实说明车辆的真实信息,不能给消费者造成误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误导销售行为,让消费者沈先生签订不规范的购车合同和补充协议,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自身在经营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瑕疵,愿意采取补救措施,以赢得消费者谅解。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沈先生以优惠价格全款购买该车,保险、购置税等均自理。双方重新签署了《汽车销售合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