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期货监管动态2023年第11期
何兆飞
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17日
第一部分 监管动态
【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
郑商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单位的公告
【期货交易】
一、大商所发布关于在生产环境升级DCE交易7.0接口的通知
二、中金所进一步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 促进市场功能发挥
三、中金所发布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新合约上市通知
【交割行权】
一、上交所发布关于关于提醒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的公告
二、上期所发布关于同意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螺纹钢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的公告
三、中金所发布关于增加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
四、郑商所发布关于增设指定PTA交割品牌的公告
五、大商所发布关于取消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六、大商所发布关于暂停国投山东临沂路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指定交割仓库交割业务的公告
七、中金所发布关于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的通知
八、广期所发布关于减免交割、期转现、仓单转让、仓单作为保证金及套期保值手续费的通知
【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
一、上期所关于发布2023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中金所与中国证券博物馆共同开展“投教日历”系列活动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
一、中期协发布关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备案信息的公示信息
二、中期协发布关于分别对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长开经贸(上海)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
【综合工作】
一、“young”帆期海—大商所首届大学生衍生品实践大赛决赛成功举办
二、广期所发布2023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招聘启事
第二部分 法律法规跟踪
【国债期货】
中金所发布关于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衍生品监管】
证监会发布关于《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三部分 监管处罚案例
【违规推介】
中期协发布关于对辛某某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中期协字〔2023〕10号)
【违规交易】
上期所发布关于对马某、盛某某的违规处理决定公告(〔2023〕12号)
【撤销资格】
中期协发布关于对巫某某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中期协字〔2023〕11号)
01
监管动态
【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
郑商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更好地践行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期货市场,引导产业企业利用衍生品及相关市场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委托符合条件的产业链龙头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现公开征集2023年“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应当联合一家期货公司向郑商所提出申请;(二)所在地区应当是相关品种的产业集聚区,有关单位应在产业链内或区域内有较高影响力及示范效应;(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业中等规模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四)具有利用衍生品及相关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具备较强的产业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较为丰富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及优质师资,有能力成为郑商所市场培训、调研、优秀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合作方;(五)成立专项团队,并指定项目联系人;(六)能够按照郑商所要求开具“产业基地建设费”“市场服务费”等合规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企业可以优先考虑:(一)涵盖期货、期权业务的单位;(二)涵盖同产业链多个品种业务,并按板块(如棉花/棉纱、PTA/短纤、玻璃/纯碱、菜籽油/菜籽粕等板块)申请“产业基地”的单位;(三)号召力强、声誉佳、活动受众广。
二、征集数量 此次征集“产业基地”合作单位共46家。具体是:棉花/棉纱、玻璃/纯碱各6家,PTA/短纤、菜籽油/菜籽粕各5家,硅铁/锰硅4家,白糖、苹果、花生、尿素、甲醇等品种以及综合业务平台各3家,红枣2家。
三、建设要求 (一)支持郑商所围绕已上市品种期现货市场发展情况和特点,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原则、以产业集聚区或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企业为培育对象所开展的培训、调研、优秀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等持续性、系统性市场培育活动;(二)支持配合郑商所开展培训、调研、参观学习等市场培育活动;(三)11月初向郑商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优秀案例报告;(四)引导上下游企业积极参与郑商所期货市场业务和市场培育活动,指导、帮助解决上下游企业参与期货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对郑商所完善业务规则制度、研发新品种、了解市场和产业相关情况等工作提供支持;(六)支持配合郑商所做好相关部委沟通协调和市场宣传推广等工作;(七)期货公司作为共建方,应当协助“产业基地”开展市场培育、案例模式总结等工作。
四、评审考核及费用支付 郑商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产业基地”的年度工作总结、优秀案例报告、市场培育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根据评审结果,向通过考核的“产业基地”及期货公司支付相应费用。评审不通过或者主动放弃建设费的“产业基地”及共建的期货公司不予支付费用。
五、申请时间及要求 2023年郑商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合作单位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意向合作单位需向郑商所提交加盖公章的《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及企业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及地区情况介绍(企业简介、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衍生品及相关市场参与情况、“产业基地”建设方案等。申请“产业基地”合作单位的,请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scfzb@czce.com.cn。联系人:高老师,0371-65610811王老师,0371-65612120特此公告。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3月13日,郑商所网站)
【期货交易】
一、大商所发布关于在生产环境升级DCE交易7.0接口的通知
为提供更好的市场服务,支持新业务发展,今年初我所正式发布了新版交易、行情接口(版本号V1.4.3,下称新接口),现定于2023年3月15日收盘后在生产环境启用新接口。请各单位提前联系柜台系统开发商获取升级补丁,并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席位的升级工作。升级后各单位无需调整柜台系统的接入参数。升级期间,当前在用交易、行情接口(版本号V1.4.1)和新接口均可接入使用。我所将根据市场要求适时组织新接口升级全市场测试,相关情况另行告知。特此通知。(3月14日,大商所网站)
二、中金所进一步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 促进市场功能发挥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进一步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自2023年3月20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三。此次调整是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的积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改善市场流动性,更好满足各类投资者风险管理等交易需求,促进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提升市场韧性与竞争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以“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为引领,不断加强市场风险监测与交易行为监管,维护金融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3月17日,中金所网站)
三、中金所发布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新合约上市通知
沪深300股指期货IF2305合约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市交易,IF2305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为3964.4点。中证500股指期货IC2305合约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市交易,IC2305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为6179.2点。中证1000股指期货IM2305合约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市交易,IM2305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为6722.2点。上证50股指期货IH2305合约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市交易,IH2305合约的挂盘基准价为2638点。沪深300股指期权IO2403月份合约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市交易。中证1000股指期权MO2403月份合约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市交易。上证50股指期权HO2403月份合约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市交易。特此通知。(3月17日,中金所网站)
【交割行权】
一、上交所发布关于关于提醒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的公告
2023年3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300ETF期权合约和50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23年3月22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一、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提出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二、行权交收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到证券账户的合约标的不能用于当天期权的行权交收。三、认购期权权利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3月17日,上交所网站)
二、上期所发布关于同意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螺纹钢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的公告
近日,我所收到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相关申请符合我所螺纹钢期货合约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一、同意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螺纹钢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二、自公告之日起,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钢”牌螺纹钢启用新的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三、公告之日前生产的使用原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的“本钢”牌螺纹钢可继续生成标准仓单,直至仓单注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具体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变更如下:(一)产品标牌变更前产品标牌(样例):HRB400E(辽宁本溪):
变更后产品标牌(样例):HRB400E(辽宁本溪):
(二)表面标识 变更前表面标识(样例):HRB400E (辽宁本溪):
变更后表面标识(样例):HRB400E (辽宁本溪):
特此公告。(3月14日,上期所网站)
三、中金所发布关于增加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
202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已招标发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及相关规定,该国债符合TS2306和TS2309合约的可交割国债条件,转换因子分别为0.9890和0.9905。该国债从上市交易日后的下一交易日开始,纳入TS2306和TS2309的可交割国债范围,可用于交割意向申报。相关信息可在参与人服务平台和交易所网站查询。特此通知。(3月15日,中金所网站)
四、郑商所发布关于增设指定PTA交割品牌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批准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逸盛新材料”牌为指定PTA期货交割品牌,自公告之日起启用。特此公告。(3月17日,郑商所网站)
五、大商所发布关于取消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近日,我所收到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文德进出口有限公司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申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一、取消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丙烯指定仓库资格。二、取消浙江文德进出口有限公司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厂库资格。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LLDPE、PVC、PP指定交割仓库名录(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jgckgl/1810695/index.html)
2.LLDPE、PVC、PP期货交割相关业务费用规定(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xgfy/1869306/index.html) (3月17日,大商所网站)
六、大商所发布关于暂停国投山东临沂路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指定交割仓库交割业务的公告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暂停国投山东临沂路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丙烯指定交割仓库交割业务。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LLDPE、PVC、PP指定交割仓库名录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jgckgl/1810695/index.html)
2.LLDPE、PVC、PP期货交割相关业务费用规定(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xgfy/1869306/index.html)(3月17日,大商所网站)
七、中金所发布关于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的通知
IF2303等合约于2023年3月17日进行交割,各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具体如下:沪深300股指期货IF2303合约和沪深300股指期权IO2303月份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3974.68点;中证500股指期货IC2303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6199.63点;中证1000股指期货IM2303合约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MO2303月份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6748.21点;上证50股指期货IH2303合约和上证50股指期权HO2303月份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2645.78点。特此通知。(3月17日,中金所网站)
八、广期所发布关于减免交割、期转现、仓单转让、仓单作为保证金及套期保值手续费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所实施如下手续费减免措施。一、免收全部期货品种以下手续费:(一)交割手续费;(二)标准仓单期转现手续费;(三)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四)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以上措施采取直接免收方式实施。二、工业硅期货、期权品种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减收50%,每月对会员核算并发放减收额度,抵扣后续产生的交易手续费。特此通知。(3月17日,广期所网站)
【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
一、上期所关于发布2023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交易所服务会员、服务市场发展的质量和效果,现发布《2023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向市场公开2023年交易所在会员及市场服务、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安排部署。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3月14日,上期所网站)全文见链接:
https://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402612.html
二、中金所与中国证券博物馆共同开展“投教日历”系列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证监会2023年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做好“3.15”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工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与中国证券博物馆(以下简称“中证博”)于近期联合开展“投教日历”系列投保投教活动。2023年“投教日历”系列活动由上海证监局指导,中证博主办,邀请了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和证券期货公司等12家单位参与,每家单位按月轮值主持。中金所作为3月份主持单位,主要负责策划举办线下投教活动、博物馆“投教角”展示等。(3月15日,中金所网站)全文见链接:
http://www.cffex.com.cn/jysdt/20230315/31827.html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
一、中期协发布关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备案信息的公示信息
(3月13日,中期协网站)全文见链接:
http://www.cfachina.org/businessprocess/riskmanagementbusiness/recordinformationpublicity/gsywba/202111/t20211109_24185.html
二、中期协发布关于分别对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长开经贸(上海)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
依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规定,对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长开经贸(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业务备案材料予以备案,备案试点业务均为场外衍生品业务。请按照《指引》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报告或备案义务,强化自律,切实防范和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月13日,中期协网站)全文见链接:http://www.cfachina.org/businessprocess/riskmanagementbusiness/recordinformationpublicity/202303/t20230314_37861.html
和http://www.cfachina.org/businessprocess/riskmanagementbusiness/recordinformationpublicity/202303/t20230314_37860.html
【综合工作】
一、“young”帆期海—大商所首届大学生衍生品实践大赛决赛成功举办
3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由大商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共同主办的“young”帆期海—大商所首届大学生衍生品实践大赛决赛暨DCE“百校万才”工程品牌发布仪式成功举办,10支来自全国各地由高校、期货公司和产业企业联合组成的“1+1+1”团队汇聚大连,共同奏响期货衍生品行业人才实践培养的青春集结号。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冉华,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严绍明,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力出席大赛。大商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伟军主持活动。
在决赛现场,各参赛队围绕为产业企业制定的个性化案例进行了精彩陈述和答辩。最终经过激烈的角逐,“南开大学-G期货-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团队获得特等奖,“浙江大学-永安期货-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海通期货-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一等奖,“上海交通大学-东证期货-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学-长江期货-湖北乾源农牧有限公司”“天津财经大学-一德期货-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获得二等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粮期货-中粮祈德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国泰君安期货-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大学-华龙期货-兰州正大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紫金天风期货-北大荒集团九三分公司”获得三等奖。单项奖方面,海通期货获得最佳组织奖,北京期货商会、长江期货获得优秀组织奖;南开大学李泽广获得金牌导师奖,浙江大学朱燕建、大连理工大学秦学志获得优秀领队奖;兰州大学杨进飞获得领导力奖,南开大学杨文宇、上海交通大学刘庆获得优秀答辩奖,南开大学刘忠濠、上海交通大学殷奕珉、浙江大学马静怡获得杰出风采奖。
活动现场,大商所举办了DCE“百校万才”工程品牌发布仪式,到场嘉宾和高校代表共同启动“百校万才”工程品牌。据了解,自2017年起,大商所在业内率先启动高校期货人才培育项目,先后与86所高校合作开展了301个项目,培训总人数超过1.5万人,总支持费用超过5000万元。2019年起,大商所高校项目课程全部纳入合作高校学分管理。此次大商所高校期货人才培育品牌的全面升级,将进一步发挥品牌优势,有效凝聚多方力量,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系列培育活动矩阵为期货人才培育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为响应国家“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政策倡导,构建多层次期货衍生品人才培养体系,大商所于去年3月启动首届大学生衍生品实践大赛,活动以“1+1+1”模式开展,由一家期货公司,协调一支高校队伍,对接一家产业企业或风险管理子公司,由各方专家联合指导参赛学生对实体企业利用衍生品工具开展风险管理的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经验总结等进行全流程深度参与,并根据实践所得为企业制定个性化风险管理方案。大赛得到了全国高校的积极关注,共有46支队伍参加,经过预选、初赛的激烈角逐,10支队伍脱颖而出,并于去年6-8月分赴各产业企业开展调研,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实践取得良好效果。(3月11日,大商所网站)全文见链接: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xwzx93/jysxw/8534652/index.html
二、广期所发布2023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招聘启事
(3月15日,广期所网站)全文见链接:
http://www.gfex.com.cn/gfex/tzts/202303/afd17b2b397842d4bd6f0a23069d99b4.shtml
02
法律法规跟踪
【国债期货】
中金所发布关于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使新产品研发设计更加合理,满足市场参与者需求,充分听取市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制定了《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本通知附件)。请将对上述规则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3月23日之前反馈至中金所。传真:8621-50160709电子信箱: zjslegal@cffex.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4楼 邮政编码:200127附件:1: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3月17日,中金所网站)全文见链接:http://www.cffex.com.cn/jysdt/20230317/31859.html
【衍生品监管】
证监会发布关于《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促进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业务创新,满足市场各类主体的风险管理需求,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3.电子邮箱:flbpublic@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政编码:100033。5.传真:010-88061401 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附件1: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关于《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3月17日,证监会网站)全文见链接: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81/c7326196/content.shtml
03
监管处罚案例
【违规推介】
中期协发布关于对辛某某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中期协字〔2023〕10号)
当事人:辛某某,男,原H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H期货)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3057757(已注销)。
一、基本事实 辛某某因在H期货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推介第三方指导客户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于2022年8月29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8号)。
二、协会意见 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协会认为:辛某某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遵守执业行为规范,严格合规执业。辛某某违规推介第三方指导客户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七条“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以专业的技能,以小心谨慎、勤勉尽责和独立客观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三、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辛某某“训诫”的纪律惩戒。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3月14日,中期协网站)
【违规交易】
上期所发布关于对马某、盛某某的违规处理决定公告(〔2023〕12号)
当事人:马某,籍贯浙江省,1985年出生。盛某某,籍贯浙江省,1985年出生。马某系某公司员工,具有该公司期货账户下单的权力。2020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在铅期货的多个合约上,马某与配偶盛某某配合,操作盛某某的账户与某公司账户相互交易共259笔7,276手,盛某某账户违规获利1,618,950元。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18年9月6日实施版本)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22年1月1日实施版本,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的违规行为。马某、盛某某与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五年内马某、盛某某分期将盈利返还某公司。根据《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所决定:1.给予马某、盛某某通报批评处分。2.责令改正,对马某、盛某某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给予马某、盛某某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3月14日,上期所网站)
【撤销资格】
中期协发布关于对巫某某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中期协字〔2023〕11号)
当事人:巫某某,男,原G期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03089877(已注销)。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等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巫某某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按规定向巫某某告知了作出纪律惩戒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现已调查、审理完毕。
一、基本事实 巫某某在G期货有限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介绍操盘手、擅自操作客户账户的行为。2022年6月,协会对巫某某立案、启动纪律惩戒程序。同期,在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广西调解工作站的主持下,巫某某与客户韦某签署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果由巫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并承诺分三期赔偿客户相关损失。2022年6月19日,巫某某向协会提交承诺和解申请书,承诺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赔偿客户。同时,巫某某提出以下申辩理由:一是承认向客户韦某介绍操盘手,并存在假借操盘手名义擅自操作客户账户的行为。二是提出已与客户达成调解协议,取得客户谅解,并认识到自身错误,恳请协会宽大处理。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协会受理了巫某某的承诺和解申请,决定对巫某某中止调查。但巫某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赔偿责任,未在承诺和解申请书承诺的期限内履行承诺,现已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对巫某某终止适用当事人承诺和解程序。
二、协会意见
协会认为,巫某某作为被交易者高度信任的从业人员,本应当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忠实于交易者的利益,但其未能本着对交易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谨言慎行,小心谨慎地提供专业、合规、适当的服务。巫某某存在向客户介绍操盘手并擅自操作客户账户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以专业的技能,以小心谨慎、勤勉尽责和独立客观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同时,巫某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且在申请承诺和解后未履行承诺,主观态度恶劣,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自律监察委员会可以对该行为单独作出纪律惩戒决定,该行为亦可以认定为属于《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九条规定协会可以酌情从重给予纪律惩戒的情形。故协会在参照以往同类型违规行为处理惯例的基础上对巫某某从重处理。
三、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巫某某“撤销期货从业资格并永久性拒绝受理其期货从业资格申请”的纪律惩戒。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3月14日,中期协网站)
特别申明
1、本微信公众号性质为公益,纯属玩票,只为交流,力求原创,如有不妥,敬请告知,我们立即删除。
2、合规小兵设立qq交流群,从qq群衍生出大经纪、大资管、大投行、大投资、金融法务、反洗钱、公募基金(前述群采取严格管理并收取一定金额的群费),以及ABS、衍生品、信用业务、证券咨询投顾、托管业务、异常交易、适当性、金融科技、信息隔离墙、个人信息保护、廉洁从业、声誉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全面风险管理、期货等十多个内控专业微信群。想加入相应群的,请咨询贵司内控人员,熟知群规,通过他们邀请入群。
3、欢迎大家积极投稿(邮箱156473549@qq.com),传播,但文责自负。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小编和小编的朋友们无关、无关、无关!!!
4、坚持原创,十分不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侵权必究。如果觉得本文还有点价值,欢迎在右下角点赞,通过右上角转发,在文章正下位置点击喜欢作者或钟意作者进行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