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2月的珠海楼市回温很快,促进珠海开发商纷纷加速推货。近短时间,珠海利好消息不断:从多家银行宣布首套房贷利率可到3.7%到最新入户政策,让购房者加速进场,无疑给成交较为低迷的市场带来新的信心。
据合富研究院数据显示,2月珠海商品房共网签2196套,环涨46%;网签面积共217608㎡,环涨57%。
住宅网签1841套,环涨64%
商业网签62套,环涨3%
商业网签62套,环涨3%
在区域网签成交方面,2月斗门继续稳坐成交首位,共成交647套,环涨52%;南湾以网签成交326套获区域成交第二名,环涨167%;金湾以网签成交299套排名第三,环涨49%;唐家共成交294套排名第四,环涨46%;横琴以网签成交120套排名第五,环涨264%。
2月珠海住宅网签前十名的项目中有5盘位于香洲区,1盘位于金湾区,2盘位于高新区以及2盘位于斗门区。
其中,作为珠海网签大户的华发又一城,以网签118套,成交面积13570㎡,稳居榜首;位于香洲区的绿景玺悦湾网签72套,成交面积9786㎡,排名第二;华发琴澳新城丨四季半岛以网签68套,成交面积6401㎡,位列榜单第三名。
2月楼市在宽松政策和低房贷政策的背景下,珠海整体网签成交有所上升,尤其是住宅成交方面一路呈现出较好的上涨态势,迎来四连涨,回暖趋势逐渐加强,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市场新的信心。可预见,此时选择“上车”或许就是良机!
珠海入户条件再放宽!
3月1日,珠海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据悉,《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布局与产业发展、城市格局、乡村振兴相协调适应、规范户籍迁移管理工作而制定。
《规定》有针对性地放宽入户条件,
让我们一起看看
都有哪些重点内容。
《规定》将原“双五”政策调整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实行“双二”政策,其他区实行“双二”政策及具有自有房产(即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和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第十一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
(一)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三)在本市无自有房产但现工作单位的登记住所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或者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有自有房产。
符合前款条件人员的落户地址按以下次序登记:自有房产,现工作单位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的集体户,现工作单位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登记住所的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现工作单位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登记住所的派出所专户。
第十二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香洲区:
(一)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三)在香洲区有自有房产。
第十三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一)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三)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自有房产。
由于实施分区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落户条件,为确保分区落户政策有效实施,因工作单位变动而跨区迁移的,需满足拟落户地人才引进条件。
第十七条 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在市内迁移户籍:
(一)拥有拟迁入地的自有房产;
(二)因工作单位变动,经组织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调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因工作单位变动,符合拟落户所在区的人才引进条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引进的人才,准予在市内跨区迁移;
(四)因工作单位变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在同一区内迁移;
(五)投靠配偶;
(六)未满十八周岁投靠父母;
(七)父母投靠子女。
自有房产所有权转移后,依据现所有权人申请,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安机关可将原登记在该房产地址的户籍人员户籍按次序迁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派出所专户,以保障新业主权益。
第二十条 本市户籍人员因自有房产所有权转让、工作关系变动等原因,既无条件建立或者迁入家庭户,也无条件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户籍应当按次序迁入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派出所专户。
自有房产所有权转移后未办理户籍迁出的,依据现所有权人申请,公安机关经依法告知但拒不迁出的,可将原登记在该房产地址的户籍人员户籍按次序迁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派出所专户;无法联系的,公安机关应当公告30日,期满后仍未办理迁出的,由公安机关按前述规定办理迁移。
注:图文来源珠海发布、珠海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