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县委托第三方公司,严格按照“聚焦精准、突出成效,问题导向、整改落实,从严评价,结果运用”的评价原则,对东乡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027万元、10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经过绩效评价综合打分,东乡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总分99.5分,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期绩效评价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考核结果等级为:“优秀”。为切实开展好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坚持科学制定。严格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文件,按绩效目标设定程序,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申报时以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方面,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入手,按照项目实际科学、合理设定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在申报项目时同步报送项目绩效目标,未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的一律不准纳入项目库。
从严审核批复。项目计划下达后,县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从项目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五个方面,对各项目单位上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资金计划和审核意见,对初始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县财政局批复,财政局将批复和审核表下发至项目单位,经批复的绩效目标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
坚持内外结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保障衔接资金精准规范使用,在项目主管实施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运用科学、规范、合理的评价方法,梳理项目资金台账、抽查项目资料、核实项目效益发挥,以外部检查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整改力度。年末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乡村振兴、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由内而外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精准使用。
注重绩效发挥。始终坚持科学、准确、合理的原则,突出项目操作性和实效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充分展现项目效益发挥情况,在后续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自评等工作时,更好地对项目后续建设、运营的管控监督,能够通过设定的绩效目标,顺利找准差距与问题,从而对项目建设、运行过程纠偏,更加充分发挥了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