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拓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度,突破行政区划、打破区域壁垒,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发挥地域相邻的区位优势,2023年以来,泸州市合江县积极与重庆市江津区沟通对接,共同实现跨省双随机监管。
双方通过跨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消除边界地段监管盲区、毗邻地区登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情况,携手共建川渝“桥头堡”,实现川渝一体化监管。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最终实现监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的工作目标。
跨省联合抽查工作全过程由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抽查时间定为2023年12月,联合抽查工作涉及两地共6个市场监管所,实施平台为川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两地6个市场监管所的监管对象都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名录库,所有执法人员都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江津-合江两地双随机监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有关领域适用联合抽查事项。联合检查每年开展一次,两部门联合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据检查对象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确定抽查比例。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信用等级为B的企业,抽查比例为2%;信用等级为c的企业,抽查比例为2%;信用等级为D的企业,抽查比例为5%;未定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共抽取市场主体29户。
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从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根据监管需要可将执法检查人员分成若干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不少于4人,其中每个单位派出的人员不低于2人。同时,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表格、统一公示结果。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由具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向社会公示。2023年12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完成了29户的抽查任务,已全部按时录入川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通过抽查发现,20户正常经营,6户异常(已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3户进行了现场指导。
下一步,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在2024年跨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协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韩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