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时节
不少购房者开始积极看房买房了
为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房产局提示广大市民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
要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首先要认真查看所购楼盘现场信息公示是否齐全。主要包括“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合同模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还要特别注意查看所购房屋楼栋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在交纳房款时,应认真核验所购买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定金、预付款,一次性全部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所有款项直接存入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存入开发企业其他账户。如果发现开发企业要求将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购房人可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投诉举报。
不要参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组织的“内部认购”“内部登记”“排号预约”等任何形式的交纳定金预订活动,谨防造成财产损失。如果发现开发企业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购房人应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市民可及时关注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fgj.taiyuan.gov.cn)、微信公众号,查询和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投诉和新建商品房违规销售投诉举报电话为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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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除了选择“五证”齐全的楼盘外
交房款时一定要关注
房款是否存入了“监管账户”
小编提醒
更多关于住房信息
可点击下方公众号卡片
或者微信搜索【太原本地宝】公众号
在聊天框回复【房产证】获取查看
重大利好!
太原去年出台了促进房地产业
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36条措施
想买房的小伙伴
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部分,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共7条举措。
一是支持刚性购房需求,鼓励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根据不同面积分别给予全额、80%、50%契税补贴;放宽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制,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
二是满足改善型购房需求。允许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住房;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二套房契税补贴参照购买首套房标准下浮20%。
三是保障人才购房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级发放5-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其他类人才发放2万元临时购房补助。
四是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首付比例按20%执行;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不受缴存年限限制,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五是搭建线上线下购房平台,支持引导房地产企业优化销售服务,推出让利举措。
六是畅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为房产交易流通创造良好条件。
七是落实山西中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区域内居民购房享受同等购房支持政策。
→小编提醒:在【太原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框回复【购房补贴】获取申请指南及补贴标准等信息。
第二部分,保持房地产市场供应基本稳定,共11条举措。
一是确保土地供应基本平衡,合理有序供应土地。
二是房价地价联动,保持地价稳定。
三是支持已批未建项目调整商业兼容比例、户型结构、房屋套数。
四是支持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下限分别降低至3%、5%、8%。
五是适当降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比例。
六是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经营性地下空间和地上建筑建设规模合并计算,不再计算土地费用。
七是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拍保证金,首付50%,余款一年内付清。
八是优化城改项目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返还部分在摘地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之前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未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新购地时优先予以返还。
九是加速土地二级市场流通,未达到开发总额2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办理预告登记。
十是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对房地产企业欠税及滞纳金的,在资金不足以同时缴纳的情况下,可先缴欠税,再缴滞纳金。
十一是优化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对重点监管账户实际入账金额和剩余货值总和能覆盖后续建设的,可根据新增工程进度申请拨付资金。
第三部分,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共3条举措。
一是加快发展租赁住房,重点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支持企业购买商品房作为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获得30%财政资金补助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
二是加快发展人才住房,推动实现“新来免租金”“新就业低租金”“新购房有优惠”。
三是加快发展改善型住房,增加高品质住宅供应,支持拥有存量城改土地和拥有未开发用地的出险企业建设改善型住房。
第四部分,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共7条举措。
一是全面推广“房证同交”。
二是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
三是探索开展“先办证后变更”。
四是优化部分手续办理流程。
五是做好新旧规范政策衔接。
六是增加有效施工天数。
七是开展房地产项目包联帮扶。
第五部分,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共5条举措。
一是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是强化预售资金监管。
三是降低预售项目交付风险。
四是加大项目建设督导力度。
五是防范化解重点企业风险。
第六部分,做好市场预期引导,共3条举措。
一是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
二是打造重点示范项目。
三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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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
对已网签备案但未办理产权证的
新建商品房开展以
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办理预抵押登记
为满足广大购买商品房业主在尚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融资贷款需求,拓宽银行抵押类别,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对于已网签备案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新建商品房可以开展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办理预抵押登记。
一、申请条件
1、不动产未办理首次登记;
2、购房人购买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已设定预告登记,全款购房、贷款已结清或预抵押已注销;
3、购房人实际占有并使用。
二、申请主体
预购商品房当事人和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的银行。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3、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
4、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双方约定办理预抵押登记,银行知悉该房产未办理首次登记并确认购房人已实际占有使用该套商品房)。
四、办理地点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A区212室。
五、咨询电话
2366134、236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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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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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太原本地宝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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